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飞剑飞去,很是潇洒。
只是如果飞剑一去不飞回,就很尴尬了。
剑道宗师孟青华这气势如虹的出鞘一剑,坠向剑池那边之后,便迟迟没有动静了。
陈朝夕等得实在心烦,低声问道:“孟师弟,你这剑是去砍人啊,还是找个僻静地方拉屎呢?”
孟青华脸色铁青,只是直觉飞剑失去了心意牵挂,显然无法驭回,正要掠向剑池石壁那边一探究竟,已经有一人,提着长剑绕过石壁,出现在众人视野,手腕扭动,随意甩动长剑,画面如少女捻动杏花枝一般美好。
因为她长得极为动人心魄。
陈朝夕雀跃喊道:“纳兰小姨!”
女子随手抛出长剑,被满头大汗的孟青华小心翼翼收回剑鞘,她对少年瞪眼道:“出门在外,喊九楼主!”
陈朝夕大笑道:“这东越剑池迟早是咱们家院子,不算外头!”
笑意淡淡的女子走到众人身前,望向那位玉树临风的宋二叔,便换了一副生冷面孔,面无表情道:“春神湖生气楼,纳兰怀瑜,见过宋先生。”
男人连忙抱拳还礼道:“剑池宋某,见过纳兰先生。”
女子能够让人称为“先生”
,必有大出彩之处,尤其是刀光剑影的江湖。
纳兰怀瑜突然灿然一笑,“这次我属于不请自来,叨扰叨扰,宋先生能不能赏一顿饭吃?”
这一幕看得好些男子偷偷咽口水。
徐宝藻赶紧瞥了眼身边徐凤年,奇怪了,他表现得倒是很正常,正常得一点都不正常。
男人爽朗大笑道:“以剑相交,唯有友人,这是剑池数百年来的规矩,纳兰先生不用担心吃不上饭,我这就去通知宗主他们,江湖恩怨,明日事明日了,今天只管一醉方休!”
纳兰怀瑜笑着点头。
陈朝夕已经偷偷摸摸站到她身后,不敢继续蹲在石头上俯瞰众生了。
————
一开始,谁都没有意识到一件事。
直到亲眼见证那副场景。
只见近在咫尺的两张饭桌上,竟然坐着两位胭脂评女子,这要是传到江湖上去,恐怕声势不弱于两位一品境界宗师同桌饮酒。
虽说纳兰怀瑜和姜秀卿成名于二十年之前,但是风采不减,宛如养尊处优且未至三十岁的少妇,不亲眼相见,谁都会误以为依照她们的真实年龄,必然人老珠黄,美人白头矣。
岁月如刀,有些剐在女子脸上的刀,是顾剑棠的刀,快得不像话,有些刀,却是末流喽啰的刀,慢得匪夷所思。
徐宝藻是富贵门庭里走出的女子,今天依然大开眼界,且不说餐桌上的那些个大器,只说酒杯碟盏这样的精巧小物,都极为用心,五彩官窑层层见喜的小菜碟子,水磨镶银的象牙筷子,童子斗鸡的粉彩酒杯,杯底刻着东越皇室的御制诗。
漆木碗一器,雕镂精细,深赤色,碗底有“沆瀣同瓯”
四正书阳文,浓金填抹,古色古香。
姜秀卿雍容大方,纳兰怀瑜天然妩媚,各有千秋。
只不过乍看像是前者出自春秋豪阀,纳兰怀瑜像是小户人家里走出的女子,实则恰恰相反,姜秀卿出身平平,算不得书香门第,反倒是纳兰怀瑜,所在家族是春秋之中名动文坛的翰林世家,祖上四代人皆是翰林,其父文武兼备,不但贵为一部侍郎,而且在江湖上闯出偌大名号,所以被尊称为“剑侍郎”
,纳兰怀瑜自幼师从剑道名师,天资卓绝,剑术成就一日千里,风光无限,享誉春秋九国,直到她进入吴家剑冢,从此泥牛入海杳无音信。
纳兰怀瑜再一次出现在江湖,便是吴家剑冢那场惊动中原的百剑百骑齐赴凉,第二场凉莽大战,怀阳关一役,八十骑担任游弩手,出城传递谍报,短短半旬之间,吴家剑士战死半数,元气大伤,加上之前早早离开西北边陲返回中原故乡的二十余骑,原本实力堪称一座顶尖宗门的外姓人剑冢百剑,就此支离破碎,不成气候。
别人穿越都是无敌王者,秦川却成了一根烂木头。不过即使是一根烂木又怎么样?我能吞噬,我能进化!开局吞噬开始爽,一直吞噬一直爽!...
笑容,可以化作这世间最美的颜色。可傅九思在经历了那一场事故之后,她的笑容就变成了每天穿上然后又换下的衣服而郾城的人都知道,她傅九思就是温无相的一件衣服,高兴了就穿上,不高兴了就扔的远远的。可偏偏,这样让人犯贱的关系却又矛盾的维持了整整三年!有人说她傅九思是温无相的掌心宝。可又有人说她傅九思其实不过是温无相无聊时一个可供消遣的玩物。这些傅九思闻言都是轻笑带过。随后淡然勾唇,是啊,玩物,总会有腻的一天。他不腻我也要腻。...
橘色书屋金牌推荐VIP1117完结总书评数7670当前被收藏数14432文案湛王将阿砚抱紧,低哑地问你为什么浑身都在颤抖?阿砚哆嗦哆嗦再哆嗦我怕湛王宠溺地笑你怕什么?...
广阔无垠的魂灵大陆,这里的人们修炼一种名为本命兽灵的力量,他们不断修炼,强者能够破碎虚空,脚踏凌霄。一个从偏远地方走出来的少年左茂,带着绝世的天赋,背负着爱恨情仇,踏进了这多彩多姿的世界。(等级规划煅灵九层。魂者,魂灵,魂宗。王魂境,皇魂境,帝魂境。尊魂境,圣魂境,祖魂境!)...
四年前,外公和舅舅为谋夺公司,杀害了母亲,怀孕的妻子,被娘家人游街示众,叶胜天死里逃生,只能亡命天涯。四年后,三岁的女儿妻子娘家人虐待,差点死掉,他王者归来!如今,他,是国主亲封战神之主,财权无双。他怒火焚天,要血洗仇家,给妻女一世繁华。好男儿,一身热血,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杀人不留行。...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