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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书礼,人不如其名。
京城金字塔顶端豪门世家太子爷,家族关系颇为复杂,旁系多支。
传闻,他爸妈生他的时候,是想他日后能成为知书达礼的人。
沈书礼也确确实实,按着他们想的成长了,也确确实实,知书达礼了。
唯江泠晚知道,他一身反骨,斯文尔雅的皮囊之下,是深入骨里的疯批阴狠,就连心理也是病态的。
哦,对了,他是男主,还不洁。
第一次没给女主,给了她这个落魄千金恶毒女配。
恶毒不恶毒的不重要。
重要的是千金。
落魄的千金,也是千金。
她穿来的时候,家族开始落魄,京城顶级豪门沈氏的仗义相助,逼她不得不沦为沈书礼的小跟班,为保家族企业委身讨好沈书礼两年,是他名副其实的金丝雀。
江氏集团终于重振旗鼓,虽不复当年辉煌,但也胜过不少名门。
沈书礼的人生目标是,在华尔街缔造一场属于他个人的金融传奇。
于是,她陪沈书礼出国留学,陪沈书礼在国外创业。
书中的江泠晚,仗着沈书礼的包养与宠爱,欺压女主,无恶不作,引得沈书礼怜惜上这个天选女主小可怜,两人由此相爱,最终落得家破人亡,死无全尸的下场。
而她穿过来,只需要适应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
然后在沈书礼遇到女主之前,潇洒脱身回国,从此走上放飞自我的人生巅峰。
谁料,沈书礼回来得猝不及防,让她没有任何准备。
江泠晚收回思绪,张妈已经打包好她的行李,不解地问她:“小姐,您与沈先生的关系不是一直挺好的?有什么可怕的?”
“如果我说,我在国外把他甩了呢?”
江泠晚拿出根女士香烟,摸出打火机熟稔地点上,指间细长的香烟,漫出虚无缥缈的烟云。
张妈浑身一抖:“天爷呀,这么大的事,怎么到现在才说?”
“不说我也潇洒过了两年。”
江泠晚微微抬眸,眼神里浮现出惊魂未定,显然没有从刚才的刺激中走出来。
“再说,谁知道他会突然发疯,跑回国抓我?”
张妈擦了擦冷汗:“您要是跑了,老爷那边怎么交代?”
“怕什么,他沈书礼还能舔着脸跑去跟我爸告状,控诉我把他甩了不成?”
她泯灭烟头,站起身拉行李。
张妈:“……”
这听起来没道理的话,怎么这么有道理?
沈家人向来注重颜面,沈书礼绝不可能让被女人甩了这个污点曝光。
“小姐,那您要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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