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朴实和杜天星听说这件事也十分吃惊,不解地看着常青子。
“此事你们不要多管,本座自有决断。
以后若是遇到那些人,你们最好不要独自靠近,可尽快通知宗门。”
常青子却不想和几人多说,虽然神情凝重,却严令他们不得妄动,看来这件事非同小可。
常青子的话听在战无命耳中却是另一种意思,微微眯起眼睛,战无命心中暗忖:“看来,各大宗门真的有关于命修的传说,得想个办法,从掌门那儿打听出那两个人的消息。
修命之法殊途同归,若是能得到那两个人积攒的神魂和命元,想来自己的太虚之法必能大进一步。
只是那两个人的手段实在是有伤天和,自己虽然不屑为之,但是暗中打劫也算是替天行道吧。”
想着,战无命暗自做了一个决定。
……
常青子带走了九尾灵狐,并未在役兽宗里掀起轰动,常青子不想将战无命推上风口浪尖。
外界若是知道战无命拥有这种天赋,那么,与役兽宗敌对的力量必定会想尽一切办法除掉战无命。
所以,这件事仅限于常青子、朴实、杜天星和役兽宗的高层知道。
从此,战无命在役兽宗的地位飙升,各执事长老见到战无命都要客客气气的,不为别的,就为那块紫金兽令。
自此,战无命在役兽宗就成了地道的混世魔王,唯一一个捣蛋有理的人,众人对此都十分无语。
所幸战无命虽然捣蛋,却也不是只做坏事,虽然会到各个山头拐拐灵兽,但也就是抽抽血,不会吃肉。
有时还会邀请灵兽的主人来看看斗兽,收到邀请的主人不来还不行,万一灵兽被虐了怎么办?所以,千叶峰总是人来人往、乌烟瘴气的。
说来也奇怪,每个来千叶峰看过自己的灵兽打斗的役兽宗弟子,都不再恨战无命了,反而巴不得战无命没事多拐走几只灵兽了。
因为他们发现,多日不见的灵兽的战力居然提升了一大截,而且灵兽的血脉也更加精纯,魔兽的整体实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自此,役兽宗的弟子对战无命已不全是畏惧,而是敬畏了。
没有人再觉得这个小师弟不着调了,大家都以看大师的眼神看着战无命,这个少年在他们眼中,突然变得无比神秘。
自此,众人对千叶峰的每个人都赔着小心,要是哪天他们一高兴来自己这里拐魔兽多好啊,既能提升血脉又能提升战力。
战无命的日子却没有那么悠闲。
在许多人眼里,战无命就是个不务正业的主,每天就知道拿灵兽做实验,研制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大家却不知,进化魔兽血脉的过程,和把多种魔兽基因组合,返祖出更加纯粹的神兽血脉的过程,在战无命眼中,正是修命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出了各种魔兽天生所缺的命元是什么,将它们所缺的命元逐渐补全,于是它们的血脉越来越纯粹,当然也有一些灵兽在补全命元的过程中发生了变异,或变好或变坏,真实地在战无命手中演化了命元生灭变幻的过程,这让他对命修之路的感悟更加深刻。
研究魔兽,除了能够感悟命修之路外,战无命还利用魔兽的血液,把自己的二百零六块骨头淬炼得如白玉一般光洁。
魔兽血液淬炼体魄的方法,战无命还是从役兽宗收藏的典籍上学来的。
很偶然的机会,战无命在役兽宗的藏经阁,找到了一部很少有人知道的秘典万灵淬体诀。
役兽宗的炼体之术很多,最难修炼的就是这万灵淬体诀,不仅因为此诀修炼的条件无比苛刻,更因修炼此诀需要经历极其可怕的苦痛。
修炼此诀必须聚齐九十九种拥有仙兽以上血脉的灵兽血液,仙兽以上血脉的灵兽种类越多,此诀的效果越好,而后要像炼丹一样将九十九种血脉融入自己的身体,从而让自己的血脉得以升华。
很多人在融炼时因血脉相冲爆体而亡。
这么多年来,役兽宗死于这秘诀的天才弟子不在少数。
更多的人连集齐九十九种仙兽血脉的机会都没有。
因此,这部淬体秘诀一直被束之高阁。
战无命之所以知道这部秘诀在役兽宗,是因为他拥有前世的记忆,他知道曾经有人因此诀使自己的肉体无比强横,他肉身之强即便是仙器都不能破开他的皮肉。
六年以前,她仓惶逃走,本以为此生与他再无纠葛。六年以后,他却以强硬之势,再次骤临她的面前。安乐,你是我的,谁也夺不走!不,我是我自己的!...
身为现代的化学合成研究生,穿越回明朝永乐年间,却成了一名女扮男装的锦衣卫。夺嫡之争不绝,江湖恩仇不断,苏湛嘴角一勾看尔等插标卖首!科学家会武术,能文能武挡不住数理化在手中,恋爱灭口两不误!且看绝命毒师纤纤妙手翻云覆雨,绝世狂欢爆笑上演!...
酒吧,她以失恋的富家千金身份和一个陌生男人亲吻,帅哥,说服我!让你老牛吃嫩草,不要钱!商景墨面无表情,夹着香烟,眯眸浅笑,第二天,昨晚那个酒吧里英俊的富商竟然堂然皇之的出现在她的面前!苏荷永远不知道,商景墨喜欢她的时候,她只有十岁。他一直在等她,等她长大,等她嫁给他,等她爱上他...
前一秒被炒鱿鱼,下一秒怀抱尤物,刺激,真刺激更新说明每天保底两更,守护加一更...
她是现代女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将军府废柴三小姐。灵力为零?智商下线?被欺负,被侮辱?灵根觉醒,她瞬间成为众人追捧的天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炫酷狂拽吊炸天之时,如仙男子翩然落下。篱落颤抖来人,拿下这妖孽!如玉声音落在耳垂,娘子,别闹,咱们的事情,关上门,慢慢谈。...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