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付修云笑的开怀,仿佛已经看到一大堆的上品灵石直奔他而来了,他的样子让旁边的易土豪直接抽了抽嘴角,努力了半天易燃总算是没有把打击的话给说出来——就一个五品的换容丹已经让他把几乎所有的材料都炼成了丹灰,这驻颜丹至少也是七品的灵丹,所以到底是灵石直奔他们而来还是他的私库越来越少,这是一个问题。
“没事,反正你炼器还是有天赋的。”
易燃开口。
付修云自得地点点头,然后又顿住,他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
三日之后付修云把土遁环交到了彭觉然派过来的一只灵宠狐狸的爪子里,顺便接过了驻颜丹的单方。
看到那只狐狸又机灵又可爱的样子,付修云忍不住赞叹了一句,转头就看到不安分的小傻蛋此时已经从二哈变成了狐狸的样子,但问题是,人家的狐狸看起来又萌又机灵,而他的狐狸看起来……
易燃:“……又蠢又肥。”
还不如狗呢。
付修云僵硬了嘴角,转身就走。
易燃还是无法动用灵力的残废状态,所以接头这个工作要他去做。
至于易燃,他留在这里和小傻蛋一起看太阳白云好了,也挺自在的不是。
接头工作进行的还算顺利,湖白当年跑的贼快,所以之后郓城发生的事情他并不知道,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能够打听到这些事情,稍稍一想他就能够确定那个筑基引发天象的定然是付修云,而给他护法的绝对是那个秃头剑修。
得知了这一点之后,湖白心情愉悦,毕竟就算之前他被这两个人坑过,可当这两个厉害的人物变成了自己的盟友的时候,事情就变得让人高兴了。
带着高兴愉悦的心情湖白就每天在郓城城门外的小土堆坐着等付修云来找他,毕竟那两个人和他都被赵家和朱家合力通缉,他们三个想光明正大的出现必须要换一副样子。
只是湖白坐在土堆上略微有些担心那个四灵根的家伙和剑修能不能认出他,万一认不出来那可怎、
“……湖白?”
湖白正想着呢,它面前就站了一个大众脸的修者。
顿时湖白心生警惕,尾巴一甩脑袋一摇,一副我不懂你在说什么的表情。
付修云忍住黑线切了一声:“你什么时候能变狐狸了?叫湖白果然是因为你有狐狸的血统吧?别装了我们说好了要去万木深林,还要去取妖丹呢。”
付修云的这三句话一出,湖白顿时就知道这个大众脸就是他要找的那个四灵根废柴,至于为什么不是那个秃瓢剑修呢?那多好认定啊,第一,那个剑修是秃瓢。
第二,那个剑修不会吐槽。
嘴这么不留情还有头发的,一定是那个诡异的四灵根。
于是这只白色的小狐狸三下两下的就爬到了付修云的肩膀上,付修云也不多说话直接坐着飞毯往绝灵山去。
半路上付修云忽然觉得自己的肩膀变重,扭过头一看,狐狸已经变成人了。
“这个飞毯看起来很华丽而且装逼。”
湖白一开口就是前言不搭后语的话。
付修云挑眉:“所以你想说什么?”
“我觉得你不像是喜欢华丽装逼的人。”
付修云脸色一黑:“这不是我买的!
只是现在我要用。
你要是不想坐的话,我不介意你下去跑。”
湖白翻了白眼,他才不会这么蠢。
而付修云一路上都没再和湖白说话,这狐狸还是这么的不讨人喜欢。
华丽怎么了?他其实挺喜欢这种华丽风格的!
虽然这逃命飞毯是从杜伊老头储物袋里找到的。
三个时辰之后,付修云和湖白到达了绝灵山和易燃汇合。
湖白见到易燃已经长出了头发,有些诡异的失望,然后就被火狐狸样子的小傻蛋给吸引住了,惊喜连连的一把扑过去抱住了小傻蛋,然后被烧的嗷嗷直叫。
那蠢样子看的付修云和易燃同时觉得各种嫌弃,付修云甚至在想,这个智商看起来和小傻蛋差不多的家伙,到底是怎么活到现在的?还有,之前这狐狸貌似不是这种画风的啊,为什么现在一下子就觉得他变蠢了呢?
别人穿越都是无敌王者,秦川却成了一根烂木头。不过即使是一根烂木又怎么样?我能吞噬,我能进化!开局吞噬开始爽,一直吞噬一直爽!...
笑容,可以化作这世间最美的颜色。可傅九思在经历了那一场事故之后,她的笑容就变成了每天穿上然后又换下的衣服而郾城的人都知道,她傅九思就是温无相的一件衣服,高兴了就穿上,不高兴了就扔的远远的。可偏偏,这样让人犯贱的关系却又矛盾的维持了整整三年!有人说她傅九思是温无相的掌心宝。可又有人说她傅九思其实不过是温无相无聊时一个可供消遣的玩物。这些傅九思闻言都是轻笑带过。随后淡然勾唇,是啊,玩物,总会有腻的一天。他不腻我也要腻。...
橘色书屋金牌推荐VIP1117完结总书评数7670当前被收藏数14432文案湛王将阿砚抱紧,低哑地问你为什么浑身都在颤抖?阿砚哆嗦哆嗦再哆嗦我怕湛王宠溺地笑你怕什么?...
广阔无垠的魂灵大陆,这里的人们修炼一种名为本命兽灵的力量,他们不断修炼,强者能够破碎虚空,脚踏凌霄。一个从偏远地方走出来的少年左茂,带着绝世的天赋,背负着爱恨情仇,踏进了这多彩多姿的世界。(等级规划煅灵九层。魂者,魂灵,魂宗。王魂境,皇魂境,帝魂境。尊魂境,圣魂境,祖魂境!)...
四年前,外公和舅舅为谋夺公司,杀害了母亲,怀孕的妻子,被娘家人游街示众,叶胜天死里逃生,只能亡命天涯。四年后,三岁的女儿妻子娘家人虐待,差点死掉,他王者归来!如今,他,是国主亲封战神之主,财权无双。他怒火焚天,要血洗仇家,给妻女一世繁华。好男儿,一身热血,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杀人不留行。...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