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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辞书和叶秀书都表示同意。
是呢,人家明年开春可是要去京城参加会试的呢!
放过这个话题,姐妹三人又聊了一会儿。
叶秀书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大姐姐,四妹妹,昨天我去前门大街那里想买兴盛坊的玫瑰香粉的,结果去了一看。
兴盛坊去年的那种卖不出去的胭脂膏子居然卖光了。”
“是吗?是哪个花魁靠着哪个胭脂膏子艳冠群芳了吗?”
叶辞书好奇的问道。
叶秀书嘿嘿一笑,又看了叶婉书一眼。
“大姐姐,我下面不管说什么,你都不准教训我。”
“好,我不教训你,只要不是过分的话,你们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
叶婉书笑道。
叶秀书清了清嗓子,这才说了是怎么回事。
据说从金陵来的宁王二公子最近迷上了逛花楼。
他选姑娘呢,不看脸,不看胸,也不看腿和腰,只看姑娘的胳膊……后来有人说,宁王的二公子在金陵的时候最喜欢那些胳膊上画着胭脂画的姑娘了。
这消息一出,花楼的姑娘们纷纷在自己的胳膊上用胭脂画出各种花样来。
牡丹的,芍药的,玫瑰的,梅花的……还有不少姑娘另辟蹊径,从后背到肩膀然后胳膊,画上整幅的花鸟鱼虫。
加上宁王二公子面容俊美,清贵无匹,这样的趋势已经有慢慢往各家后宅发展的趋势了。
反正,姑苏的花楼姑娘们的装扮已经从以前拼脸蛋,拼细腰发展到拼谁身上的胭脂画更美了……而那些逛花楼的人呢,听说宁王二公子喜欢这个,以为这是京里或者金陵新流行起来的玩法。
生怕自己跟不上,也都从看脸看胸看腰到看胳膊了……因为胭脂画是画在身上的,只一天的功夫就会掉了,消耗就有点大。
所以,离醉香楼最近的兴盛坊的胭脂就都卖光了。
“大姐姐,四妹妹,你们不知道。
就宁王二公子的一个喜好,就能引起这么大的动静。
不简单啊!
真想认识下这个宁王二公子。”
叶秀书叹道。
“你要认识他干嘛?他那么喜欢逛花楼。”
叶婉书忙说道。
叶秀书嘿嘿一笑,忙摆手。
“大姐姐,你别紧张啊!
我就是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你们想啊,要是我开了一间铺子,卖什么东西了,这个宁王二公子过来看看了,然后说了一句不错。
我是不是就能把那样东西卖的很好了?我想着,大不了挣的钱和他对半分就是了。
多好的赚钱机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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