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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妙冲他点了点头,笑道:“公子别急,已经做好了。”
果然等支好摊子,揭开那两个小锅锅盖,里头蒸汽一涌而出,而随着蒸汽一道涌出的,是难以描述的香味——一路过来,羊肉馒头和黄馍馍都已经蒸好了。
为免串味,她特地分了两小锅。
肉馒头的香味跟糯米饭的香味全不一样,羊肉味道何其霸道,爱的人谓之香,不爱的人谓之膻,谁也躲不开。
不过此处是在京城,不是南边,对这羊肉还是爱的人更多,再兼里头又加了胡葱、小葱,此时一开盖,香得直冲人天灵盖,离得近的人都看了过来。
有几个人已经预备排队买糯米饭,自然也人人引颈,其中一个更是顾不得热气,忍不住把头探进蒸汽里,急急问道:“宋小娘子,这是羊肉馒头罢?怎么这么香?你也卖馒头了吗!
几文一个的??”
一面说,一面已经开始咽起口水来。
宋妙趁着蒸汽还未散尽,忙把羊肉馒头和黄馍馍分别捡进两个食盒里,递给一旁程子坚,朝前头那问话的学生笑道:“我不卖馒头,若想吃羊肉馒头,那边婶子自有馒头卖,昨儿我尝了,皮薄馅大,滋味甚好!”
说完,特地朝程子坚使了个眼色,示意对方快走。
做生意最忌讳做绝。
这一条食巷里的大家一向相安无事,各卖各的,她来时便特地选过品,只怕与旁人重了引起纷争,眼下自然一口拒绝。
程子坚也不傻,提着两个食盒,飞快地走了。
这一回宋妙备的份量甚多,足足三大锅糯米饭,另又有八十份陈皮绿豆饮,竟是又不到半个时辰,就全部卖完了。
饶是如此,依旧有没买到的人前来抱怨,叫她明日多做些。
宋妙忙得水都没来得及喝一口,闻言只笑笑,说自己人小力薄,做不来那许多。
这话一出,她很明显地察觉到周围几家摊主都看了过来,只佯装不知。
算上今天,宋妙其实不过出了三天摊,但一日比一日卖得多。
平日里时常会出来买早餐的学生就是那么多,她卖得多了,自然有人卖得少。
好在她每天控制着量,卖完就走,绝不贪多,这才不至于对其他人的生意影响太大。
程子坚提着两只食盒,绕进了内舍生的学斋。
距离敲钟还早,里头已经只有两人,一人坐在角落,手不释卷,头也不抬头,另还有一人在整理桌案。
他虽然在太学读了两年书,却是头一回进内舍,此时轻轻敲了敲门,见里头无人理会,只得上前寻了那整理桌面的,小声问道:“敢问兄台……此处可有一位唤作蔡秀的?”
那人回转过头,道:“我就是。”
此人身量颇高,生得一幅好相貌,因穿着玄色锦袍,衬得面皮更白,神态风流,俨然世家子弟,一身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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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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