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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
那不就是我和阎修结婚当日吗?
难道渊卿也要参加我们的婚礼,顺便把魔绒花当作礼物赠与我吗?
虽然是喜事,我很乐意看见亲人好友齐齐出现祝福我。
可考虑到渊卿和阎修的恩怨,我觉得这两人还是不要碰面为好。
“那个……你是不是想参加我的婚礼?我肯定是欢迎你的,可你现在身体不好,还是以修养身子为重……”
我斟酌着话语拒绝渊卿参加婚礼,可他却长袖一挥,不屑道:“谁要去参加你的婚礼?我说过,我与阎修不死不休,让我去现场祝福仇敌,你在做梦!”
我巴不得他不要来呢,这么一说,我顿时松口气,附和道:“对对对!
渊卿大人说的没错!
不过你要是不去参加婚礼,那谁来送魔绒花?她总不能自己送上门吧?”
渊卿见我犯傻的样子,唇角微勾,露出一抹邪笑:“送魔绒花给你的可不是我,当然为了得到魔绒花,那人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叶素素,你命真好啊,蠢成这样,也有人一直护着你。”
渊卿这人说话和阎修有的一拼,就喜欢卖关子,话总说三分,余下的需要你去猜。
可我又不是他们肚里的蛔虫,鬼知道他们想说什么?
不过一想到三天后就能拿到魔绒花帮红袖复活她的情郎,我也不想过多打探。
过程不重要,只要结果是好的就行了。
我告别渊卿离开古墓,出去后就看见红袖急得在入口来回徘徊。
看见我出来,忙跑来拉我的手:“宝贝儿,怎么样?得手了吗?”
我笑着对她说:“和渊卿谈妥了,我和阎修婚礼当日,魔绒花自会送上。”
“真的?天呐!
宝贝你太棒了,我好爱你哦!”
红袖惊喜的将我抱住,激动不已。
一些建筑工人路过,看见我和红袖搂搂抱抱,忍不住低声八卦。
“快看,那有两个同性恋呢。”
“啧啧啧,光天化日之下搂在一起,成何体统?我女儿要是敢这样,我打断她腿!”
“哈哈哈笑死我了,你连老婆都没讨到,还妄想女儿?”
几人哄笑一声离开,我也赶紧推开红袖,让她别在外面丢人现眼,败坏我的形象。
回去的路上,红袖沉浸在可以复活情郎的喜悦中,一路哼着小曲。
别看她是千年狐妖,但在人间生活久了,竟养成了追星的习惯。
她最喜欢的歌星是周杰伦,自从周杰伦结了婚就很少发专辑了,歌迷们等的心都要碎了。
红袖也在念叨着自家偶像怎么还不发新专辑,我不怎么追星,随便应付了几句。
“对了,说到明星,我前几天在红袖坊遇到一个一线大牌明星,好像叫方依依!
之前我都没听说过这号人,但店员告诉我,说那个女明星出道五年没什么水花,但就在这半年间,突然一夜爆火。”
“可能运气好吧,在圈里混,除了颜值业务能力过关,运气也是必不可少的,正所谓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红袖摆摆手,反驳我:“这些我都懂,但是那个方依依绝对不是靠实力火的,她走的是偏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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