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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葳蕤说了一句评书先生讲起《三国演义》系列时,一定会说的固定台词。
林朝英是个非常尽责的票友,她是《三国演义》的忠实粉丝。
自然,她也听过这句话。
“那……”
“我们去宰了那些将军去。”
自古军队营地有么一个习惯,住得帐子好坏是要看官职大小的。
为了防止出现杀错人的尴尬事情发生,林葳蕤和林朝英两个人乘着夜色,跑到最大的帐子里头去,师徒二人联手,多年的默契,让二人都不用说话也不用使眼色,就能凭着对方的剑招做出相应的变招。
两个人正好逮住了在帐中商议军情的一大票将领。
——一个没放过,统统杀了。
为了防止有漏网之鱼,还将他们的头给割了下来。
林葳蕤还顺便将这些头码在了一起。
当年隋炀帝三征高丽,高丽将杀死的隋军的脑袋堆成了可怕的京观。
如今她这么做,也算是“有来无往非礼也?”
两国交战,对敌方心存怜悯便是断了己方的活路。
若是能在敌军一方留下能“止小儿夜啼”
的恶名,那对一个将军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林葳蕤心想,本朝四方的异族可真算是虎视眈眈,她武功极好,却不耐烦听人调令,若是真有心保家卫国,不如仗着武功好,杀他些将军来的痛快?
林葳蕤想的可轻松了:兵法大忌“阵前易帅”
,只要他们敢过来,她就敢去杀。
可若是林葳蕤真有那唐传奇里的聂隐娘那千里之外飞剑取大帅帐中人头的本事,她也不用拉着自己的师父一起跳进坑里头去了。
等干完了这一件事,林葳蕤从衣袖中取出手帕,帕子的一角绣着的是繁茂的苍翠草木。
用干净的帕子将自己的剑身上的血擦掉后,她再看看林朝英。
林朝英的剑质量极好,剑身上沾着的血迹也不会留下痕迹,血顺着剑身就滚落到了地上,一点残留的痕迹也没有。
林葳蕤一身黑衣,身上沾了鲜血却都不是她自个儿的,但身上的那股血腥气却是冲鼻的很。
她又是顶着一张能吓退稚龄小童的严肃表情——
大半夜看来,这分明就是手上握剑的黑无常。
而林朝英长得极美,容貌迤逦,一身白衣片尘不染,仿佛正是那九天玄女下了凡尘,可她右手上却倒提着一柄长剑,剑锋上没有血迹,可那主帅的帐中却向外散着一股血腥气。
这貌好若仙人的女子,却是那索命的白无常。
金军中信那黑白无常的人本不多,可这二位的故事却是人人从小就熟知的。
她二人衣着打扮合了这黑白无常的装束,众军士看着林朝英那浑不似凡人的相貌,又惊又惧,竟让这二人使出了轻功,空余下一帐子的尸体,就这么离开了。
凌波微步是一门又精妙又好看的轻功,用出来,便真如洛神一般。
这二位使出来,更是将身上的那半分人气给抹了去。
事实上,没人知道,那“白无常”
是个固有属性为“路痴”
,附加属性为“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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