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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两个,在这个镇上很难办到。
所以刘易斯没有考虑这两个方法,而是尽可能地搜集,那些他认为能够称得上‘纯洁’的人,他们的鲜血。
现在,这些血液泼到了戈雷的身上,它们引起了怪物的注意,让它从安睡的力量中退了出来。
在刘易斯的灵视里,有几条模糊的黑绿光影朝他抽来,但他早有预防,泼完血液后就滚地后退,躲过了那些抽向上方的光影。
然后纪念广场上,响起了仿佛从极远地方传来的叫声,但这个声音很快从虚幻变得真实,它就在刘易斯前面响起!
刘易斯冷静地举起手枪,和已经停止吟唱,从后赶来的沃伦一起,将一枚枚银色的猎魔子弹送往前方的黑绿光影里。
鲜血不断飞溅,血量一次比一次大,那团逐渐清晰,已经可以看到以太体轮廓的黑绿光影被打得连连退后。
而这时,广场上的白雾正在消散,阳光穿透了浓雾,落在了广场的地面上,落在刘易斯和沃伦的身上,落在了一团庞大的事物上。
刘易斯和沃伦缓缓退后,他们已经关闭灵视,因为没必要了。
戈雷已经被捕捉到,那些血液里,不管是哪个人的血,总之发挥了作用。
它们让戈雷从灵界里退出来,身体重新出现在现实里,再无法保持隐身的状态。
那个疯子说过,雾气是邪神降临仪式里重要的一环。
戈雷必须在白色的浓雾里杀死66个人,以66条生命为祭品,才能让邪神通过它,降临到现实。
但现在,雾气消散,仪式所需要的环境没有了,这意味着仪式已经失败。
这让刘易斯着实松了口气,无需考虑邪神降临的话,那么他要对付的,只是一只怪物而已。
但当他看清现在‘戈雷’的全貌时,还是忍不住吸了口冷气。
出现在纪念广场上的怪物,有一座房子那么大,它体型臃肿,特别是腹部,简直就像孕妇似的。
它有两条格外粗壮的手臂,手臂上一撮一撮的血管鼓起蠕动,仿佛皮肤下藏着攒动的毒蛇。
它的腿却又短又细,跟两条手臂完全不对称,使得这两条腿几乎派不上用场,让戈雷只能趴在地上爬行。
戈雷的全身遍布黑绿色的粘液,它们散发着恶臭,让人联想到烈日底下烧烤的死鱼,而且是成片死鱼散发出来的味道。
在它的身上,在那些粘液里,翻出一颗颗大大小小的眼珠,它们似乎各自独立,看向了不同的角度。
一根根仿佛扭曲的绳子,又像是长着鳞片的大象鼻子般的东西,在戈雷的背上舞动着,如同听到笛声起舞的毒蛇。
“队长,你确定我们打得过这东西吗?我觉得它一口就能够吞下我们,天啊,它足有两层楼高吧?”
侧写师的脸色很苍白,拿着左轮的手臂只感一阵无力。
刘易斯已经冷静下来,从嘴里吐出几个字:“打不过也得打。”
“职责所在,使命必达!”
队长的话让沃伦的信念坚定了些,侧写师点点头,开口吟唱。
“他们一声声叹息着,哀唤着,走向永远的沉沦.....”
在沃伦吟唱的同时,刘易斯绕着戈雷奔走,他往胸口轻按,将硬币里储存的‘幸运’,转借到自己身上......
注1:出自英国诗人约翰.济慈的《赛吉颂》。
PS:感谢‘幽蓝之主’、‘我的世界12周锦炎’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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