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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常曰:所谓爱钱之人,必有可爱之处。
好吧,也许古人并没有这般曰过。
妙妙原以为自己的第一段姻缘着实算得上离奇,第二段姻缘又着实离谱,却往往不曾料到今日还能再遇上这么一遭又离奇又离谱的大事。
想自己打小长得虽然算不上倾国倾城,却是极为英挺秀气的,怎么就吓跑了这许多公子哥儿,又成了众良家妇女心中不贞不洁的反面教材呢?这自然是有个挺深沉的缘由,且一时半会儿怕是说不清的。
许是命中带煞,许是月老的红线太残次,许是......妙妙拢了珑自己领口,但听得身旁一水灵灵的大姑娘与另一大姑娘窃窃私语:咦?阿月,你且看她,当真是没有男子的喉结的。
妙妙当即咕噜了一口唾液,脸颊微红,活像没有喉结是一件多么丢脸的大事情。
是了,这出了整整一千两黄金只为了与她沈妙妙吃顿饭的,不是别人,竟然就是那长公主!
两个水灵灵红润润的大姑娘,偏偏将自己做了男子打扮,一副欲盖弥彰的样子,还要拼命压低自己的嗓子,模仿着男子特有的粗犷,娓娓道来:“见过沈掌柜,在下揽月,这位是司徒,特意前来拜会,唐突了。”
不唐突不唐突。
。
妙妙只是稍作思量,当即放弃了挣扎,谁敢要犯傻与银子作对。
长公主与这位司徒姑娘想要扮扮男装,那是她们的癖好,她沈妙妙要是这已经到手的一千两黄金就这么跑了,怕是就要几天几夜食不下咽了!
“揽月公子无需见过,沈某今日一睹两位风采,容貌俊朗,气质儒雅,定然是正直风流之君子,能够攀识,是沈某人的福气。”
妙妙揽过桌上的酒杯,先干为敬,心中暗自打着算盘,这两位京城来的娇客,毕竟都算得上是大家闺秀,掌上明珠,毕竟酒量浅,她且灌上几杯,也省的接下来麻烦。
脸上却还是不动声色的一脸和气,浅笑着,抬眸看了看两人。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
只见得长公主一杯酒下肚,脸上已然烧得通红,水眸湿润得像是洗过一般清澈,像是小鹿儿一般,眨巴眨巴的看着妙妙,粉唇轻轻嘟起——
这这这,不是要装男子么,如此也太不称职了!
妙妙对美貌是没有抵抗力的,何况长公主素来以京城第一美人自居,艳冠群芳,绝色倾城,打小就把妙妙当做男儿,倾心于她。
偏偏那时妙妙没个分寸,几番被美人献媚,还真当自己就是一实实在在的公子哥,有美人,还是如此绝色的大美人来追自己,别提有多得瑟了。
是以当年嫁于皇祈,做十三皇妃的时候,长公主一怒之下跑来抢亲,非与皇祈说妙妙是男儿身,做不得他的妻子之时,妙妙且看着美人泪流满面,真真是几番心碎,恨不得自己真的是一男儿身......
哎哎,说到底,都是过去惹得一身风流桃花债啊。
这厢长公主心里也颇为紧张,揪住身旁那位司徒姓姑娘的手。
那姑娘也是个实在的,虽然长公主一路与她说这沈公子是多么多么好的一个人物,心中多少不放心,现下一见面,姑且看着,虽然容貌在男子中委实秀气了些,却也绝非什么下流无赖之人,谦谦有礼,便也生了好感。
反手握住了长公主的手,暗暗给她支持和鼓励。
毕竟一个姑娘家能够千里追来寻一个男子,足以见得这个女子心中是有多么坚定和纯真的,何况这个人还是要风得风要雨的长公主,从小到大也没受过什么委屈。
这下子也不得不说,长公主的心性与对妙妙的执着,相比与为了温言而私下江南流落花楼的沈云珠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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