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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给家里人蒸了大肉包子热在锅里,又把熟睡的三小只抱去了邵二蛋那边,随后才背上篓子出了门。
路上积雪厚重,十分难走。
这样的天气,除非是有要事,否则一般不会出门。
可邵点点竟然在村口碰见了舅母黄氏,以及大表哥陈浩远。
黄氏今日的打扮可不简单,穿着崭新的棉袄子,戴上了一支十分罕见的银簪子。
虽说一看就是镀银的,可在乡下已算是顶顶郑重的行头了。
再看陈浩远,他放假了,褪下了书院的蓝色院服,换上了一身体面的灰白长衫。
在周国,衣着是有讲究的,不能逾越了自己身份,譬如平头百姓多是一身短打,且只能着布衣,要不怎么说布衣百姓呢?
长衫是读书人或富贵之家的身份象征。
陈浩远属于前者。
人靠衣装,这一点放在男女身上都适用。
陈浩远的俊俏一半来自于自身的眉清目秀,另一半就是端庄得体的长衫与院服。
穿粗布麻衣也压不住倾城之色的男人,邵点点只见过卫廷。
黄氏的手里提着一个用棉布捂得严严实实的篮子,看上去有些沉甸甸的,黄氏提溜得颇有些吃力。
而一旁的陈浩远两手空空。
陈浩远是读书人,一家子都宠着他,不让他干半点活儿。
。
邵点点觉得男孩子就该像二蛋这样,养得皮实一点儿,不能太娇惯了。
黄氏与陈浩远的架势一看就不是来找小邵家的,至于具体找谁,邵点点没兴趣。
她面无表情地走了。
黄氏见这死丫头见了自己连声招呼也不打,气得讥讽出声“过个小年把自己过成瞎子哑巴了?连舅母都不会叫了是吧?”
这个舅母,如今很嚣张啊。
邵点点睨了她一眼,懒得理她。
忘了今天是小年了,她得早去早回,不能再让三个小家伙等到委屈了。
黄氏又被无视了,只觉得一拳头打在了棉花上,气得她直跳脚,挡住邵点点的去路“死丫头!
和你说话没听见吗!”
邵点点淡道“我懒得理你,你看不出来吗?就这么上赶着自讨没趣!
怎么?上次丢脸没丢够,还想继续?”
有些人是永远不知好歹的,一大早非得找骂!
真当自己怕了她!
哪里来的优越感!
黄氏想到了上小邵家卖儿子没卖成,反遭一顿嘲笑的事,涨得脸红脖子粗。
这个死丫头,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和从前完全不一样了!
陈浩远皱了皱眉头“大丫,我娘是你长辈,你怎么能对长辈出言不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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