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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到周旭因为他要去动手,方秉雪心里有些说不出来,倒不是感动,他早已过了随随便便感动的年纪,更何况就方秉雪的性格来说,也不会觉得冲动是件很酷的事。
高中那会儿有俩男生追求姑娘,拈酸吃醋,竟然闹得打起来,他叼着奶茶往人群中挤,纯粹是为了看热闹。
他当时同桌被感动得泪眼汪汪,说有人为了自己做到这种地步,这辈子值了。
方秉雪一边保护自己的奶茶,一边凉飕飕地看人打架,很刻薄地想,俩大傻逼。
这架一打,那姑娘就出名了。
看吧,走到哪儿,别人都会冲着她指指点点。
可能那些眼神中真的有艳羡,但有人问过她吗,这是不是她想要的?
所以类似于在宿舍楼下唱歌,摆玫瑰花,或者证明男子气概一般的斗殴,在方秉雪心目中,都那样,挺傻的。
但人家周旭又不是上述情况。
纯粹就因为这人看不过去,觉得你都结婚了,还跟男人搞一块儿,要不要脸呐,忍不住想冲上去收拾王川——当时真给方秉雪吓着了,冲上去就抱着周旭,说你别,千万别。
他跟安抚一头愤怒的大型犬似的,小声地,软乎乎地顺毛,说哥别生气,我分手了。
看起来,周旭应该是听进去了。
就是估计还恼着,认为他这事做的窝囊,开车的时候转动方向盘,嘴里哼着歌,哼的就是那首《情人》。
配着有点沙哑的嗓音,挺有那个味。
方秉雪没法儿接,毕竟这是故意刺自己,让他好好听的。
所以对于周旭的差点动手,方秉雪心里挺复杂的,觉得有点没法收场。
但他也得硬着头皮圆。
车停下了。
方秉雪组织了下语言:“那个,旭哥……”
“不急,”
周旭扯开安全带,“你别下车,等我五分钟。”
方秉雪愣了下:“啊?”
周旭都出去了,又把上半身探进驾驶室,胳膊搭在车门上:“我先去买排骨,回去做。”
做什么?
方秉雪的大脑空白了下,然后才意识到,周旭给车停在菜市场门口了,这里就是他被“掳走”
的犯罪地点,按照秦老师的指示去挑选了菜,还没拿,那人黑着脸过来了。
县城里吃饭早,行人下班的路上就顺手买菜了,这会已经过了饭点,倦鸟归巢,天边一片沉沉暮色。
商贩们也轻松许多,在那守着摊子拉家常,小麻雀蹦跶着啄食,学龄前的小孩蹲着玩过家家,在用石头和萝卜缨炒菜,黑毛的小土狗也是其中一员,狗耳朵上夹着花,坐在旁边摇尾巴,就是不知道扮演的是娃娃还是妈妈。
过了会儿,蹲着的小女孩举起块石头,递到小狗嘴边:“啊——”
哦,看来是娃娃。
方秉雪正看得出神,还是“邦邦”
的敲击声叫醒了他。
“忘记问你了,”
周旭绕到副驾驶这边,“你吃什么口味,糖醋,麻辣,还是跟玉米胡萝卜一块煮?”
方秉雪今天理亏,说话特乖巧:“都行。”
周旭“嘶”
了一声:“你别说都行,挑个喜欢的。”
做饭的人很多都讨厌这俩字,没方向,反而束手束脚的,周旭自己一个人习惯了,还是买完菜才想起来,万一方秉雪有什么忌口的呢,所以赶紧出来一看,这人趴在车窗上不知道在想什么,嘴角泛着笑意,眸色温柔,睫毛被晚霞映衬出浅浅的金边。
周旭多看了两眼。
副驾驶没开门,给车窗全部降了下来,方秉雪单手托着腮:“随便我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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