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真是贵的咂舌啊。
可是一想到曲老头腿脚不便,而这个副本又是个末日类丧尸遍地跑的设定,张雨不仅买了这东西,还把消息发送者设定成了他,为的就是大家能第一时间跑到他身边保护他。
刚才腕表上显示的,就是曲老头现在的情况。
他说自己现在很安全,大概周围没有丧尸或猛兽,然后给出了自己的位置。
湖,梅花鹿,枫树林,这是哪里。
凭借着对东湖市的认知,苟晓晓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地方。
虽然她的大学是个不入流的三本,但好在坐落在一个大学城里,周围一圈其他学校全都是牛逼哄哄的名校,而具备这三处特征的学校,貌似就在她母校的隔壁——北湖大学。
她想起有次有个校园产品请顾夕瑶拍宣传照,她说过:“晓晓,哪天我领你来这个学校玩吧,红色的枫树下有机灵的小鹿,摄影师说我在湖边走过时最有仙气。”
好的,既然决定了位置这就出发吧。
苟晓晓没有犹豫的推开门,嗷呜一声就差点被吓了个跟头。
那张脸,沟壑纵横青筋遍布,紫黑粘稠的液体嘀嗒下落,一只青色的眼珠挂在外边,身上衣服破烂还带着黑色血迹,就这样了也只有一半的脸皮另外一半是黑褐色的骨头和筋络——是了,官方叫法管这叫啃脸症。
最开始,这个病是外国传过来的。
他们本来没有意识到这就是电视电影里说的那种丧尸,还以为这人只是管制性药物吃多了出现幻觉了才去咬人的,直到世界上只有两种人——被感染了开始咬别人的丧尸和即将被感染很快就会被咬的可怜虫。
现在,苟晓晓这个小可怜虫就处于一种惊魂未定的状态。
刚才她一个冲动就开了门,结果这个大姐(她通过衣服猜测这就是刚涨过房租的房东大姐)早就趴在门边上准备咬她了。
而且速度不行反应更慢的苟晓晓已经被她的的大嘴碰到了胳膊,辛亏穿的冲锋衣比较厚,没感觉到疼,苟晓晓慌乱之下迅速关上防盗门,又缩回了屋子里。
苟晓晓的首次出门尝试,失败。
“不是,姐,你是不是太怂了点。”
零五二一冷嘲热讽。
“她咬人啊!”
苟晓晓坐在地上直喘气,心里只剩下了后怕,幸亏衣服穿的厚,也不枉她大夏天的把冬天的衣服都翻出来了。
“那你倒是砍她啊!”
零五二一也火了,“你有柴刀啊,砍她丫的啊。”
想起那浓浓的腐臭味和那张恐怖的脸,苟晓晓更害怕了:“不行啊,太吓人了。”
“我亲爱的宿主,你是让你的好姐妹顾夕瑶附身了吗。”
零五二一无语了,“你不砍她你就出不去,你出不去你就找不到张雨,你找不到张雨你就抱不到大腿,抱不到大腿你就不可能达成通关条件。”
零五二一每说一句,苟晓晓的脸色就白上一分。
“到时候你就会在这个小屋子里饿死,你就会被永远困在这个世界里,丧尸和晓晓,更配哦~”
说到兴起处,零五二一高兴的尾音都变的俏皮了呢。
苟晓晓:“……”
#怎么觉得这个系统越来越不靠谱#
“好了,闭嘴。”
苟晓晓发起火来像伸出爪子挠人的小猫咪,“我看看能不能从窗户跳下去。”
“所以你到底有什么心理顾虑啊?”
还是不死心,零五二一又问了一句。
“除夕的时候,房东大姐给我俩送过饺子。”
苟晓晓闷闷的说道。
她是神力被封印的神女,蛇妖欲取她性命,骑士要凌辱她,就连区区乡绅恶霸也想强占她!陪在她身边的是一个轮回只为完成使命的小和尚,可是却被她迷得神魂颠倒。更有那至高无上的帝尊天君来掺一脚?于是狂暴腹黑的魔尊怒了,他才是她的主人才对!哼!本尊看上的女人也敢打主意?一个个的,都给本尊灭了。等等,为什么没有人考虑她的意见,靠!都给本姑娘排队去,修炼才是最重要的,宠幸美男什么的晚上再议!...
...
...
前世,她错信人渣,助他称帝,却最终落得家人惨死的下场。阿卿,我来晚了一只穿云箭刺穿胸腔,那个男人到死都将她紧护怀中。重活一世,她立誓踩渣男斗绿茶,死心塌地的追随他。安王殿下,您缺暖床吗?能打仗,能安邦,还能生娃的那种这一世,她将性命交在对方手里,随他远赴边关,助他攻下京都,伴他登基称帝,权倾盛世,携手一生。...
...
云希希有帅气多金的丈夫,聪明漂亮的儿子,是实打实的人生赢家。可突然有一天,有人说她儿子跟老公不像,仔细一看,小萌宝眉目神情,一言一行的确像极另一个好看男人,就连那一头纯天然无污染的小卷毛都一模一样。云希希如晴天霹雳啊啊啊?什么鬼?我明明恪守妇道,从不勾三搭四,更别说红杏出墙,这这这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