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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队里看了一天的案宗,翻完了看了三天的《十四分之一》。
没有案子的工作就是把一切与犯罪有关的变态书籍找出来读,弄得我天天跟在图书馆一样。
下了班我掏出钱包看看,估计要去买点油麦菜,鱼也是,即使一个人生活也不能随便对付吃饭。
更重要的是,林阿姨见到我一个人吃得那么好,也就不用给我送吃的了(QAQ)。
又多一个不吃她食物的理由,我连想到要自己做菜都没那么讨厌了。
从警局出来过两条马路,顺着街走,前方一百米就有一家超市。
街道大约三四米宽,但是由于街道口是一个公交站,所以人总是很多。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小初高中生,下班的白领,公务员,买菜的阿婆,找人打麻将的阿公以及…扒手。
耳机里的音乐一停我就站住了,电量还有30%,不可能自动关机。
一摸裤兜,果然手机没有了。
没有去翻公文包,我直接转头搜寻。
扒手还走不远,才过去十秒钟,但是人太多太杂,一时间没有头绪到底是谁。
我退出来一点,一般来说得手的小偷会尽快离开,远离失主,那么…
一个穿着拉链套头衫的青年引起我的注意。
他没有带包,右手拿着iPhone5s,屁股兜里的是连着耳机的MP4,那么他的左裤兜装的是什么…虽然不能很敢确定,我目测是手机,而且极有可能是我的华为。
好吧我知道连工地的搬运工都在用三星苹果,但是手机没坏为什么要换新的。
但是以前的同学见了我的手机都嘲笑我,即使不是恶意的也让我十分烦躁。
本来也就是我不能触碰的痛处,眼前这个小青年明明自己的手机都比我高级,还偷我的,更加让人气愤。
我觉得我很有必要让他知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偷东西也要眼光好一点这个道理。
「喂!
」我喊了一声。
或许是初犯,因为做贼心虚他的背影颤了一下。
我见他迅速回了下头寻找声音的源头,于是确认了他就是那个贼胆包天敢偷刑警手机的扒手。
小爷我看上去就那么斯文好欺负吗!
怒从中来,我快步走向他。
听到声响他扭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拔腿就跑。
我料到他要来这招,也马上加速。
车道太过混乱,他只能沿着人行道奔跑。
娘的小爷我从小就喜欢在人群中穿梭跑步,没想到有一天还真的可以用上。
而且我上学那阵加速跑和1000米都算是中上等的,即使现在颓懒了一些,底子也还在。
不到二十米我和他的距离就缩小到了两米多。
人的潜能总是在需要的时候爆发出来,我奋力蹬地窜上,距离还剩一米多。
此时我已经没有办法再发力了,干脆靠着冲力跃起,屈起膝盖瞄准他的后背。
成功了!
我们两个一同滚倒在地上,双方都又立刻爬起身。
不过终归是我快一步,趁他还没来的及防备,我条件反射地摆出跆拳道的步数,下狠力气:右前踢;上前,转腰左侧踢;上步,右腿推踢。
流畅到我自己都吃惊的三连踢直接把对方踹倒,尤其是最后那个推踢,一脚正中胸口,应该是把他肺部的空气都给挤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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