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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斧头,落了下来,没有过多的言语,没有什么预备,没有前戏,单刀直入,却又无比地润滑顺畅。
女人倒在了地上,身为王庭蛮师祭祀的一员,她没有料到,自己的结局,居然会这般的莫名其妙。
身旁那名商队护卫也愣住了,似乎眼前发生的一切,其根本就难以理解。
好在,樊力是个老实人,是个厚道人,他不喜欢身边人去苦恼,所以,他喜欢帮别人解决烦恼和疑惑。
但他又自觉自己比较笨,至少,在客栈的那半年,四娘和薛三,都嘲笑他脑子笨。
所以,他不打算去帮人解决“烦恼”
,他知道自己没这个本事,但把烦恼的人解决了,烦恼,也就一样解决了不是?也因此,地上,多出了一具尸体。
随后,樊力坐在了土堆上,从怀中掏出了一大把沙葱。
这几天,他每天都吃很多沙葱,把自己在商队里的银钱,都拿来换了沙葱,这东西,在草原和戈壁里,也并不难找。
加点盐,入点儿酸奶,腌制一下,吃在嘴里,涩中带辣,气儿足得很。
刚死的这名商队护卫对此一直很不满意,因为晚上他和樊力睡一个帐篷,要知道这沙葱在后世的名字叫“蒙古韭”
,就知道这玩意儿吃多了味儿得有多大了。
但自从那天吃了一把沙葱后,樊力忽然感到自己的力气变大了!
就像是野兽本能地寻找一些微量元素的东西来补充自身一样,樊力想当然地认为,是沙葱,让自己恢复了力量。
所以,他吃,天天吃,没事就吃,骑马吃,走路吃,睡觉时嘴里还包着。
吃着吃着,吃到了沙尘暴终于平息了,吃着吃着,吃到了前方出现了三匹马的身影,距离有点远,看不真切,但其中一匹马上,那小小的倔强身影,让樊力瞬间就认出了那个人的身份。
樊力笑了,笑得依旧憨厚。
他挥舞着手中的沙葱,他决定,要把这可以恢复力量的神奇食物,和自己的小伙伴们共同分享!
………………“所以,你是认出薛三的匕首了?”
“是的,主上,认出来咧,他在院子里磨了半年咧。”
“那个女人,被你砍了?”
“砍咧。”
樊力空手做了个砍柴的动作,朴实无华。
郑凡点点头,把手中的水囊递给了樊力,樊力笑呵呵地把水囊接过来,“咕嘟咕嘟”
喝了好几大口。
这世上的事儿,就是这么的奇怪,仿佛真的有无数条线,将一个个人,一件件事,给串联在了一起。
总结起来,可能就是一句:缘,不可言。
樊力是听从瞎子北的安排,跟着那支蛮族商队去荒漠打探消息的,为的,是给客栈留下一条退路。
实在不行,大家伙还真的可以退到荒漠开一家新龙门客栈,风四娘改行卖卖人肉包子。
谁成想,那支商队居然是蛮族王庭的间谍队伍,商队,只是它的伪装,本质上,还是为了王庭收集消息。
可能,招揽樊力的那个管事儿的是级别太低不知道内幕,又或者是商队觉得樊力力气大又傻乎乎地还会骑马,招揽来当个壮力很是划算。
总之,就带上了他。
然后,又极为碰巧的,刚刚从自己三人面前逃走的那个白袍女人,鬼使神差地碰上了樊力所在的接应小队。
薛三插在女人后背上的匕首,则又成了最好的标记。
在樊力看来,既然是被自己伙伴插了的人,那就肯定是敌人。
伙伴没把她插死,那自己就得给她砍死,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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