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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秉雪就埋着头笑。
这一番插科打诨,气氛松快了不少,毕竟都是年轻人,身体好,再忙再累出去洗把脸就重新精神了,小李给工作的事交代完,随口说了句:“你这衣服挺好看的,哪儿买的啊?”
共事个把月的时间,方秉雪已经发现了,小李完全就是理工科的审美和思维,除了警服外,每天都是如出一辙的格子衫,白短袖,偶尔换件纯色的工装风,所以……他顺着小李的目光,落在自己腿上了。
上面叠着件黑色牛仔外套,宽松款,没什么图案和花样,面料硬挺,质感不错。
方秉雪“嘶”
了一声。
他都忘记自己是怎么给它捞上了,原本墙上有俩粘钩,大家上班随手就把衣服挂着了,但这件吧,对方秉雪来说稍微有点大,不是说他身形纤细,方秉雪是警校优秀毕业生,有着漂亮而不夸张的肌肉线条,腰是腰,腿是腿的,主要是周旭骨架太大,所以路过的民警只要看一眼,就能敏锐地发现,这不是他的衣服。
除此之外还有个原因,就是晚上在办公室打盹的时候,外套一叠垫脑袋下,正合适。
方秉雪打算,过两天洗干净再还给周旭。
那么既然脏了,吃鸡蛋糕的时候垫腿上,不过分吧?
好吃是好吃,容易掉渣嘛。
他已经把衣服拿垃圾桶那抖过了。
方秉雪心虚,含糊地“嗯”
了一声,准备给这个话题敷衍过去,同时决定今晚回去洗衣服,给车也加满油,不能再忘了。
但没想到小李这会可能有点空闲,靠在桌子上,跟马睿聊起来了:“记得咱雪饼不经常穿黑的,我还想,皮肤白的人穿浅色就是好看。”
马睿应声:“风沙大容易脏啊,我那白球鞋穿两天,网面都一层的土,你信不信他待的时间一长,也要换风格。”
“是啊,”
小李赞同地点头,“不过黑色也好看,帅。”
方秉雪单手撑着额头:“没,我什么颜色都穿的,哈哈。”
马睿不信:“粉的也穿?”
“穿啊,我好几件粉色衣裳呢。”
这话是真的,他当初被人开玩笑说烧饼,就是穿了件粉红色的衬衫去执行任务,小方警官一表人才,梳油头戴墨镜,系的领带黑底红花,衬衫扎进窄腰,晃着两条大长腿扭进酒吧包间,笑容迷人,让在座的全都移不开眼,活脱脱的奶油靓仔。
就是回去后被同事笑,说他花枝招展。
哪怕在办公室睡了两天,他这会儿也没什么颓废劲儿,只在眼底下稍微泛了点青,方秉雪搓了搓那牛仔外套,笑着:“这就叫风格百变。”
这么一着,下班回去的路上,方秉雪心想,不能再拖了,得赶紧给东西还了。
他连着伏案工作两天,浑身都是酸痛的,给门反锁,换了鞋子后,边解衬衫边打电话。
虽然这会儿已经十点多了,但他莫名觉得,周旭应该没睡。
结果一直到自动挂断,那边都没接。
方秉雪没继续打,给手机撂桌子上就走了,好容易今晚能休息下,只想赶紧洗完澡睡觉。
他习惯给水温调低一点,感觉清爽,舒服,不至于浑身都被热水烫得懒散,方秉雪喜欢这种“尽在掌控”
的感觉,让他有安全感。
洗完出来,还没吹头发呢,方秉雪站在镜子前擦香香,刚给白色的保湿霜点在脸颊上,就听见手机响了。
拿起来一看,是周旭打开的。
他洗完澡,嗓音就稍微有一点点的哑:“喂?”
对面安静了下,才回话:“方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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