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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木窗,打在白色如雪的宣纸上。
陈及冠坐在藤椅上,腰背挺得笔直,白皙修长的手以标准姿势握着毛笔,在白纸上奋笔疾书。
书桌上的白纸已经点缀了密密麻麻的楷字,这些字大小几乎相同,字与字之间的间隔恰到好处,不会太窄,也不会太宽,刚好适合肉眼观看。
宣纸旁边还放着颜真卿的字帖,陈及冠每写几个字,就看上一眼,将每个字体结构在脑海中拆开复制,这才继续落笔。
他写的当然是自己的话本《修仙录》。
《修仙录》已经写了半月时间,在私塾的空闲时间并不是很多,夜晚的时候也舍不得点灯油秉烛书写,所以每天最多只能写一千字左右。
一千字已然不少,毕竟是用毛笔一个字一个字认真书写,哪里像前世有电脑,只需要噼里啪啦敲就完了。
第一卷已经写了一万多字,线装的白纸写了厚厚一沓。
要想写完第一卷,估计还得一个多月。
“冠哥儿,冠哥儿!”
一道呼喊声让他抬起头,将毛笔放在笔山上,吹干白纸上的墨迹,起身走出去。
笔山是放置毛笔的工具,呈波浪形或山峰形,所以叫笔山,也有学子亲近的称呼它为笔床。
这块木制的笔山是他自己用小刀削成的,甚是简陋。
夫子所用的笔山就金贵了,乃是用玉石所制,平时宝贵的不行。
走出门外,水哥儿和熊哥儿就站在院子里,两双乌黑发亮的眼睛看着他。
陈福水还是穿着一身褐色麻衣,陈黑熊体型要宽大一些,流着鼻涕,一张圆脸看起来憨厚老实。
他们见了陈及冠,当即走过来,喊道:“冠哥儿,掏鸟窝去呀。”
陈及冠此时正好感觉大脑有些昏沉,现在这个状态也不适合写话本,便答应下来。
戴上草帽,将脚上的布鞋脱掉,换上草鞋,洁白的脚丫裸露在外,甚至感觉有些寒冷。
粗糙的触感从脚底传来,陈及冠皱了皱眉,感觉相当不适应,磨得脚掌生疼。
但布鞋是不可能穿着上山的,万一被刮坏了,有的是他心疼。
于是乎,踩着草鞋,穿着黑色补丁大褂的陈及冠随着两个小伙伴出了院子,径直朝后山走去。
脱下长袍的陈及冠身上少了几分文人气质,一路小跑着,看上去像个山野孩童般。
路上遇到村里人,见到他们三个,纷纷嘱咐:“冠哥儿,莫去水塘边,也莫进了深山。”
“水哥儿,熊哥儿,看好冠哥儿,别让他伤着了,不然回来小心你的屁股蛋子。”
三人纷纷答应,不一会儿就离开了村子,来到了后山。
后山的山脚处光秃秃的,只能看到一些低矮的青绿野草,这里的树木野草早就被村里人薅光。
沿着蜿蜒山路往前走,周围顿时静悄悄的,只有微风打在树叶上的声音。
陈及冠看着周围熟悉的一草一木,问道:“水哥儿,周围的鸟窝都叫我们掏完了吧?”
陈福水招招手,埋头往前面走,“冠哥儿,你尽管跟着俺走,俺早就看好了,要不是为了等你回来,俺早就给掏了。”
熊哥儿急着表现,立马道:“水哥儿,你这话太假,那鸟窝明明是俺发现的,冠哥儿,你不能信水哥儿,这鸟窝明明是俺给你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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