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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恭敬地跪下,重重地磕了个头。
从那天起,我正式进入朝堂,成了林斯的刀,为林斯清理他看不惯的异类——
他们当中大多是忠臣诤臣,为国为民舍得出一身铮铮铁骨。
我绞尽脑汁救下这些人:偷梁换柱、李代桃僵,一个人就用人皮面具换出来,一族人就用龟息丹送出去……
对于那些真正的奸佞,当然也有办法处置:激化矛盾、欲擒故纵,下毒、暗杀、山贼、劫匪……
能借皇帝的刀,就借;借不了,我自己有的是刀。
毕竟对我而言,救人是新鲜的,杀人却如同家常便饭。
只要我想,总有办法,无非就是困难还是简单的区别。
他们说我的手上沾满忠良的鲜血,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身上压了千斤重担。
重担之下,我疯了,疯在太初六年的那个除夕。
其实,我早就疯了,在看到义父尸体的那天就疯了。
只是后来在白鹿书院一直顺风顺水,没有受过刺激,所以没有发病罢了。
可是太初六年的除夕,我的疯病发作了。
那天,因为一道菜,御史大夫许承志在除夕琼华宫夜宴上指着林斯破口大骂,说他昏庸无道、好色贪花、草菅人命、暴虐不仁、任用酷吏……
许承志是条汉子,他慷慨激昂地罗列了林斯和我的二十条罪状。
我低头看着酒杯中倒映的烛影,仿佛没听到一般。
林斯大怒,命人将许承志拖出去,剁成肉泥。
我施施然站起来,理了理身上那正四品浅绯色的官袍,跪在林斯面前:“陛下,微臣许久没有见过血了,今儿是除夕,不如让臣亲自动手,给御花园的白梅染染色,也添点儿喜庆?”
我笑,笑容已经成了我的第二张脸。
在场的大臣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寒颤。
林斯哈哈大笑:“好好好,季卿果然是朕身边最懂事的,你去吧,肉酱剁好,记得送去御膳房蒸了,让各位爱卿都尝尝。”
我笑着领旨下去,走到宫门外,命人将许承志拖去白梅园——
我的暗卫早已接到我的指示,准备好了一个死囚作为替身,去了那里,就能把许承志替换出来。
路上,我有些头痛,最近天牢里的死囚消耗太快,不太够用了。
肉羹在一个时辰后被送到了琼华宫每位大臣的桌上。
有人当场就吐了出来。
林斯哈哈大笑,逼着每个人都要吃一碗。
所有人都吃的痛苦不堪,只有我吃的舒舒服服,甚至还从容地给自己加了一勺调料汁——
毕竟只有我知道,这根本不是许承志的肉糜羹,而是我提前准备好的其他牲畜的肉泥。
我知道林斯暴虐,早就防着他这一手。
什么东西,没有三皇血脉,也敢学商纣的暴虐。
哦,还有一个人很欢乐的吃了这肉羹,就是许承志本人。
我带他去御膳房蒸肉羹的时候,顺手分了他一碗。
自己的肉羹,怎么不得吃一碗尝尝味道啊。
许承志捧着肉羹,看我的眼神有些愧疚:“季大人……”
我摆了摆手,让他别客气:“我又不是为了大人,我是为了晋国苍生。
失了大人这样的脊梁,大晋是要得软骨病的。”
许承志吃的舒服,可是其他人就没有他吃的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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