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书吧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4发奋涂墙(第4页)

王氏看着这个让儿子神魂颠倒的女孩儿。

英华的眼睛虽然不算很大,却是灵动活泼地。

衣裳的料子虽然平常,式样却是精致的。

挽着最平常的发髻,除去一根镶珠嵌宝的蝴蝶头簪,只得几朵初开的茉莉花儿,最醒目的是耳畔两粒白玉耳坠,在太阳光底下莹莹透亮。

这个女孩儿无忧无虑地站在那里,脸上带着微笑,真是怎么看怎么好,也难怪儿子为她着迷。

儿子打小儿老实憨厚,也晓得上进,虽然家里穷些个,也不见得就真配不上英华。

便是哥哥嫂嫂不答应,不见得英华自己不肯。

王氏忐忑不安的看了一眼柳氏,决定为了儿子试试。

前日文才送樱桃来柳氏已经心里有数,看姑太太今天盯着女儿的神情好像挑儿媳,柳氏心中略微有些不快,笑道:“英华,还不过来扶着你姑母。”

英华便走到另一边扶着王氏的胳膊,母女两个把沉默的王氏送到梧桐院里。

王翰林今日还不曾出门,正在书房里收拾东西,看见妻子女儿陪着脸色不大好看的妹子进来,唬了一大跳,光着头奔出来问:“小妹这是怎么了?”

柳氏道:“我们才出门就见姑太太站在对面巷口,我看她脸色不好,就先扶她来家歇歇。”

把姑太太送到罗汉榻上坐好,又一叠声叫人煮姜汤糖水来,又叫人去喊郎中。

王翰林觉得妻子处理的很好,就把女儿打发去书房替他收拾方才不曾收拾完的书信。

这是老爷有话要说不想小姐晓得了,老田妈对着左右使眼色,让大家都退到廊下。

王翰林看看左右一个人都没有了,只有柳氏坐在罗汉榻边,他就自搬了个板凳儿坐在妹子对面问妹子:“可是妹夫欺负你了?”

王氏摇头。

王翰林又问:“可是少银子使?”

王氏又摇头。

王翰林搔头,为难的看向柳氏:“那是身上不大好?”

柳氏微笑道:“怕是受了暑气,这几天甚热,等会叫郎中好好号号脉。”

王翰林想了想,吩咐柳氏:“咱们回来时不是买了不少丸药?你去寻寻,捡姑太太用得着的每样包些来。”

打发走了柳氏,他方才对妹子说:“你有甚为难事,和二哥说罢。

二哥若是能帮你,必不袖手。”

二哥还似小时候一般待自己亲厚,王氏心中一暖,嫁与张伯远二十来年,在婆家和娘家受冷眼冷语无数,积了这么些年的委屈喷薄而出,全化做嚎啕大哭。

王翰林哄柳氏甚是熟练,就在袖里抽出一块帕子递把妹子,威严的说:“莫哭了,你也是做母亲的人了,莫叫孩子们笑话你还似小孩儿。”

王氏抽抽答答哭了好半日,才揩掉眼泪,吞吞吞吐吐道:“文才实在中意英华,二哥你就把英华许给文才罢。”

作者有话要说:呼呼,写完了。

洗澡去。

王氏是个好母亲。

呃,我写着写着都有点伤心了。

请大家别拍她是个极品。

虽然大家喜欢说我写的极品很多很好玩。

其实,除掉《满堂娇》里的王氏父子是有感天涯事件而发,是真极品,别人其实都算不上。

我觉得人们各有各的立场,也许做事的方式不同,也许会伤害到别人,会有各种纠结和蛋疼,但他们真不是极品,他们同样有爱人的权利,有要守护的人,不过有人更自私一点,有些人会豁达一些。

唔,没有纠结和蛋疼不成小说,对指头。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从烂木头开始吞噬进化

从烂木头开始吞噬进化

别人穿越都是无敌王者,秦川却成了一根烂木头。不过即使是一根烂木又怎么样?我能吞噬,我能进化!开局吞噬开始爽,一直吞噬一直爽!...

众生无相,久思成疾

众生无相,久思成疾

笑容,可以化作这世间最美的颜色。可傅九思在经历了那一场事故之后,她的笑容就变成了每天穿上然后又换下的衣服而郾城的人都知道,她傅九思就是温无相的一件衣服,高兴了就穿上,不高兴了就扔的远远的。可偏偏,这样让人犯贱的关系却又矛盾的维持了整整三年!有人说她傅九思是温无相的掌心宝。可又有人说她傅九思其实不过是温无相无聊时一个可供消遣的玩物。这些傅九思闻言都是轻笑带过。随后淡然勾唇,是啊,玩物,总会有腻的一天。他不腻我也要腻。...

宠后作死日常

宠后作死日常

橘色书屋金牌推荐VIP1117完结总书评数7670当前被收藏数14432文案湛王将阿砚抱紧,低哑地问你为什么浑身都在颤抖?阿砚哆嗦哆嗦再哆嗦我怕湛王宠溺地笑你怕什么?...

巅峰祖位

巅峰祖位

广阔无垠的魂灵大陆,这里的人们修炼一种名为本命兽灵的力量,他们不断修炼,强者能够破碎虚空,脚踏凌霄。一个从偏远地方走出来的少年左茂,带着绝世的天赋,背负着爱恨情仇,踏进了这多彩多姿的世界。(等级规划煅灵九层。魂者,魂灵,魂宗。王魂境,皇魂境,帝魂境。尊魂境,圣魂境,祖魂境!)...

镇世神婿

镇世神婿

四年前,外公和舅舅为谋夺公司,杀害了母亲,怀孕的妻子,被娘家人游街示众,叶胜天死里逃生,只能亡命天涯。四年后,三岁的女儿妻子娘家人虐待,差点死掉,他王者归来!如今,他,是国主亲封战神之主,财权无双。他怒火焚天,要血洗仇家,给妻女一世繁华。好男儿,一身热血,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杀人不留行。...

相爱两相厌

相爱两相厌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