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书吧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二十四章 半夜爬墙(第1页)

在光明神殿的职业,除了牧师还有祭师以外还有主教,红衣主教。

这里也有战士,不过他们这里的战士不叫战士,而是被叫做骑士,骑士之上则是圣骑士。

不管是牧师、祭师还是骑士他们在等级上和东大路的划分其实是一致的。

最后是教皇……

据说光明神必须要使用身体蕴含光明魔法元素的人类身体作为媒介方可临世。

而历代教皇因为身体中蕴含大量光明魔法元素的缘故,所以一直以来都被光明神当做专属躯体来使用。

历代教皇几百几千年来一直都被誉为神的代言人,所以在光明帝国教皇比国王的地位还要更加尊贵。

见到了教皇如同见到了光明神,在光明帝国就是连国王见了教皇都要下跪、行礼,不然就是对光明神不敬。

夙夜他们之所以来光明帝国,是为了去藏书阁看书的,可是光明神殿的教皇和他们不熟,想要去看教皇“家里”

的书,他们只能偷偷摸摸的去。

半夜三更,夜半无人之时,夙夜与夙洛他们一行人在来到光明帝国一个月以后,身着夜行衣、蒙好面便开始了此次的行动。

说起来这些夜行衣,这还是她去闪金商会的铺面买的。

来到这片大路,发现这里也有闪金商会的时候,夙夜就觉得闪金商会的老大齐非真的特别厉害。

他不仅把铺面从东大陆开到了西大陆,在这种宗教的帝国,他竟然还能霸了光明帝国百分之三十的经济命脉,成了光明神殿特别想要铲除却无法铲除的毒瘤……

夙夜拿着贵宾卡去闪金商会的布衣店买夜行衣的时候,布衣店的老板不仅亲自接待不说,对他们这一行人更是点头哈腰。

那些过来闪金商会买衣服的人都一脸羡慕的看着夙夜一行人,夙夜觉得这种走到哪里就被这里金发碧眼的“外大陆人”

羡慕的目光跟在哪里的感觉,真的是蛮爽的。

果然不管是在哪个大陆,哪个地方,哪个大陆,有钱就是好啊!

除了夜行衣,明面上夙夜一行人还买了不少带有光明帝国的文化特色的衣服,白天的时候他们就穿上,这样在这个国家就不会那么显眼了。

毕竟这个国家只是金发碧眼的人比较多,却也不是没有其他发色的人。

所以夙夜一行人穿上了带有这个国家民族特别的衣服以后,他们一行人也只是因为太过出色的外表而看起来招眼一些而已,倒也不会再因为穿着的缘故而显得他们这一行人怪异了。

夙夜笑了笑,经过这段时间的修炼,夙夜一行人进步飞速,而今夙夜已经达到了统领级别十九阶。

夙洛和辰源则是达到了宗师级别十六阶,至于萧乐言则是在五十枚统领级别的魔晶的帮助下达到了统领级别十八阶。

在所有人里面,陆果儿是实力最次的,目前是统领级别十五阶。

柳青青则是在统领级别十七阶,最让夙夜觉得惊讶的还是艾丽莎,她在没有任何帮助之下自己达到了统领级十九阶。

想到艾丽莎提升实力的代价,她就有种想哭的*。

她到底是有多悲痛,心里多痛楚的情况下才能这样激发出身体的潜能来。

可是这样对她总是不好的,为了报仇她就像是被拉紧弦的弓,拉得太紧,她怕她有一天会弓崩弦断。

可是她也不能多说什么,因为报仇是艾丽莎活着唯一的期盼,如果不能报仇,她就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还有理由。

没有活下去的动力还有理由,艾丽莎就算活着也只是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我们走吧!”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从烂木头开始吞噬进化

从烂木头开始吞噬进化

别人穿越都是无敌王者,秦川却成了一根烂木头。不过即使是一根烂木又怎么样?我能吞噬,我能进化!开局吞噬开始爽,一直吞噬一直爽!...

众生无相,久思成疾

众生无相,久思成疾

笑容,可以化作这世间最美的颜色。可傅九思在经历了那一场事故之后,她的笑容就变成了每天穿上然后又换下的衣服而郾城的人都知道,她傅九思就是温无相的一件衣服,高兴了就穿上,不高兴了就扔的远远的。可偏偏,这样让人犯贱的关系却又矛盾的维持了整整三年!有人说她傅九思是温无相的掌心宝。可又有人说她傅九思其实不过是温无相无聊时一个可供消遣的玩物。这些傅九思闻言都是轻笑带过。随后淡然勾唇,是啊,玩物,总会有腻的一天。他不腻我也要腻。...

宠后作死日常

宠后作死日常

橘色书屋金牌推荐VIP1117完结总书评数7670当前被收藏数14432文案湛王将阿砚抱紧,低哑地问你为什么浑身都在颤抖?阿砚哆嗦哆嗦再哆嗦我怕湛王宠溺地笑你怕什么?...

巅峰祖位

巅峰祖位

广阔无垠的魂灵大陆,这里的人们修炼一种名为本命兽灵的力量,他们不断修炼,强者能够破碎虚空,脚踏凌霄。一个从偏远地方走出来的少年左茂,带着绝世的天赋,背负着爱恨情仇,踏进了这多彩多姿的世界。(等级规划煅灵九层。魂者,魂灵,魂宗。王魂境,皇魂境,帝魂境。尊魂境,圣魂境,祖魂境!)...

镇世神婿

镇世神婿

四年前,外公和舅舅为谋夺公司,杀害了母亲,怀孕的妻子,被娘家人游街示众,叶胜天死里逃生,只能亡命天涯。四年后,三岁的女儿妻子娘家人虐待,差点死掉,他王者归来!如今,他,是国主亲封战神之主,财权无双。他怒火焚天,要血洗仇家,给妻女一世繁华。好男儿,一身热血,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杀人不留行。...

相爱两相厌

相爱两相厌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