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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姐正式开始上班了,穿着朴素的旗袍,扎着两根大麻花辫,看着特别精神。
“你看怎么样?”
三姐踩着新买的黑皮鞋在屋里走来走去,一副很美的样子。
“臭美。”
雪兰笑道。
三姐扑上来咯吱她,两人滚了一床。
春喜在一边说:“大小姐这样穿真好看,和月历牌里的人一样。”
春喜是个喜庆机灵的性子,很爱凑趣,做事也麻利,熟悉了之后,李氏天天把她带在身边。
“这皮鞋可贵了,花了十块钱呢,要不是为工作讨个吉利,咱娘肯定不舍得花这个钱。”
三姐说。
“好贵啊。”
大妮在一边说,“俺家一年都花不了十块大洋。”
“别胡说了,你家种地的,能跟咱小姐比吗?”
春喜推着大妮出了房门说,“快去看看,茶水烧开了没有。”
已经入冬了,屋子里烧起了暖炕,也许是装了铁门的原因,屋子感觉比去年暖和了不少,至少不用天天坐在炕头上取暖了。
李氏带着剩他娘出门了,要去布庄买布料和棉花,准备回来做新衣裳,因为雪兰想给剩一家人和两个丫头做棉袄。
在雪兰家帮佣是极好的活计,毕竟管吃管住,每月还有三四块大洋。
也是雪兰家待遇好的关系,几个帮佣怕被撵,所以特别殷勤。
不过雪兰高看了这个年代的穷人,大妮的全部家当居然只有一身单衣……而剩一家虽然有棉袄,可这棉袄破的跟什么似的,都是拆洗了改,拆洗了改,都不知道传了几代人。
剩一家每月有八块大洋,又没有别的花销,照理说应该很宽裕的,至少做点棉衣也可以吧,但大部分月钱居然都被积攒了起来,人家小狗剩就穿着破了窟窿的棉袄棉裤到处疯玩。
狗剩的爹娘经常说,要攒钱给狗剩买地、买房,准备以后成亲生娃……
雪兰是不能忍受的,让每天出现在眼前的人穿单衣过冬什么的……对李氏说过后,李氏倒痛痛快快答应了。
也许是因为相处久了,有感情了,何况几个帮佣都很实诚,很勤快。
又或许是觉得家里的帮佣不体面,怕他们丢人。
还或许唱片赚了很多钱,所以心里有了底气,总之她很大方的宣布要给全家做新棉衣。
几个帮佣都很高兴,但大妮当时就哭了,哭了半天说,自己七八岁就被送出去当丫头了,给先前的主家看孩子,挨打,挨骂,还不给饭吃。
主家非逼着她时刻抱着那孩子,不让放下来,那孩子两岁大了,她抱不动,只好用布缠在腰上,夏天腰上磨破皮溃烂,差点死了,还是邻居看她没了爹娘可怜,找人介绍了新主家,没想到主家待她这么好……
棉花和布料相对于吃喝来说,算得上昂贵,哪怕最贱的土棉布也很贵,普通种地的老百姓根本消费不起,有些穷家都是一身棉袄全家穿,就是这么可怕。
大妮出去很久了,一直没回来,春喜这边等着冲茶,就出去找人了,结果春喜也不见了踪影。
“怎么回事啊?”
三姐蹙了蹙眉,出去找人了,然后也不回来了。
雪兰的身体不好,特别怕冷,一到冬天,恨不能天天缩在炕头上,一见人去了都不回来,还以为李氏回家了,于是把手揣到袖子里,蹬蹬蹬跑去了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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