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书吧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5章 阿云案释经权(第3页)

江昭大袖一挥,淡淡道。

“散朝——”

一声尖呼,文武百官,有序散去。

昭文殿。

丈许长几,上置有几十道文书。

江昭拾起其中一道,作沉吟状。

阿云案!

这就是文武大臣争论不断的源头。

却说登州有一女子,名为阿云,自幼丧父,生计清贫,母女二人相依为命。

及至阿云十三岁,其母亡故,叔父为了节约开支,便将尚在服丧的阿云许配给了贫农韦阿大。

韦阿大相貌丑陋,行径粗鄙,阿云自是不肯从之,偏生叔父已经受了韦阿大的彩礼,退婚却是千难万难。

于是乎,阿云遂生杀人之心,并以斧头行刺,意欲杀了韦阿大。

结果,刺杀未遂,仅是伤了韦阿大,无奈逃之。

韦阿大贫农子弟,社会关系简单,县衙轻松就查到了阿云的头上。

阿云被抓,遂主动招供,具实以招。

单从案情上讲,阿云案并不繁杂,无非是叔父恬不知耻,小姑娘不满未婚夫,遂行刺杀夫的戏码。

但,政治往往会赋予一些小事件不一样的定义。

阿云杀夫,从头到尾,愣是判了两次,都还没有定论:

一判为县令决断,认为阿云是妻杀夫,构成十恶不赦之一恶逆,应判处斩刑。

二判为集贤殿直学士、登州知州许遵决断,认为阿云尚在服丧,不宜结亲,许配之事不该作数。

如此,也即意味着韦阿大并非是阿云的丈夫,亦非是未婚夫,不该以妻杀夫论罪,而是该以简单的谋杀罪论之。

相较于恶逆,谋杀罪却是要轻上不少,该罪减一等,判绞刑。

并且,阿云是主动招供,符合《嘉祐编敕》中“犯罪未发,因盘问具招,可减刑一等”

,应酌情继续减刑,也即判减罪二等,判处脊杖十八,配役一年,流放两千五百里即可。

登州是重镇,许遵此人,乃是以正四品的集贤殿直学士兼任登州知州,且有过大理寺任职的经历,州府官员自是不敢质疑,认同了“罪减二等”

的判决。

知州判案,无有质疑,卷宗便呈到了刑部复核。

刑部复核,认同“许配无效”

的认定,但反对自首减刑的认定。

其主要根据,则是《大周刑统》的两条规定:

一、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可免其非杀伤之罪,不可免其杀伤之罪,仍从故杀伤法。

也即,杀伤之罪,即便自首,也仅可减免引发其杀人的罪状,不可减免杀人罪。

就像盗窃杀人罪,由盗窃引起了杀人,若是有自首情节,便可酌情减免盗窃罪,但不可酌情减免杀人罪。

判罪的下限,就是杀人罪,不存在继续减刑一说!

二、于人损伤不在自首之列。

这就更是一目了然。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战神奶爸萧战

战神奶爸萧战

五年前含冤入狱,五年后战神归来,却成了上门女婿,超级奶爸!想要什么?尽管说!妻子和女儿对视一眼老公,我想要个儿子。爸爸,我想要个弟弟。萧战我努力!...

大高手

大高手

完本及新书  首先跟大家道个歉,本来说这个月要努力,结果连着好几天都是两更,对不起大家了。  其次要承认的是这本书写崩了,本来想着只在都市中混的,结果越扯越远,越扯越刹不住车了,是我太高估自己,也太低估都市这个类型了,所以还是滚回去写玄幻了。...

盛宠吃货萌妃

盛宠吃货萌妃

据说,顾家有女,长相普通,身材似球,却有迷惑整个皇室手段。据说,她偷吃了皇宫花园里面尽心饲养的鱼被卡主,皇帝大怒,填平了整个池塘。据说,她和公主打架,因此掉了门牙,郁闷闭家不见客,皇后大怒,罚了公主禁足。据说,她冲撞了怀有龙裔的妃子,太后大怒,认为妃子有孕恃宠而骄,罚去佛堂修身养性。某女怒目拍桌他才不是我迷惑的,是他自己送上门的!某世子,默默递上自己的金腿,一脸诚恳求抱求你了...

南有夫君不可休

南有夫君不可休

某日,一个容颜倾世女子匆匆丢下一个蛋,顾名思义,童养夫。刚接过蛋的某人,嘴角直抽,因为蛋,碎了…刚匆匆离去的美妇人携着自己的娘亲大人飞快返回。浅浅,这将是你的夫君,虽说毛还没长齐,但好歹也是远古凤凰是不?某人嫌弃的拎着这个称之为凤凰的小鸡,你确定?今天我可是刚满三万岁了?对面的美妇也是尴尬一笑,没事,这是我家墨央的福分。看着一旁辛灾乐货的自家娘亲,神色微冷,那我要休夫!不知是天生神兽还是其他,之前还是小鸡的凤凰摇身一变。一个三岁奶娃娃直接欺身而上,蘸着口水对着那红唇就是一口,不可休!刚破壳就知道撩妹,这可惊呆了一众的人…???...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