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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毛笔(第4页)

苏渺抱歉地说,“只是感兴趣,问一问,不方便说也没关系。”

店主倒也客气,说道:“这副字,预售价少说五位数吧,如果有多位客人挑中竞价,还能更高。”

“写字…也能这么赚钱吗?”

“写得好,当然赚钱了。”

店主欣赏地看着面前这副字,“练书法的人这么多,能到这种程度的,万里挑一吧。

别说,这笔墨的作者年纪也不大,将来啊…无可限量。”

苏渺点点头,她也知道,书法这东西,还真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功力,而且很考验心境。

像她,因为家里的条件,她一心只有高考,都没有时间练书法了。

艺术…都是富人的闲情,不是穷人的谋生之路。

苏渺也不再多问,来到笔墨区,挑选着毛笔。

果然如秦斯阳所说,这闲云堂的毛笔都是品质绝佳的好玩意儿,三百四百的比比皆是,还有上千的。

最便宜的基础款羊毫笔,都要一百二。

秦斯阳对这次语文作业完成的质量要求很高,但苏渺绝不会买这么昂贵的毛笔。

一切都要量力而行。

还是…去校门口的文具店看看吧,她那支羊毫笔用了一年多呢,也才30块而已。

这时,店主恭敬礼貌的声音传来:“您来了,这不就巧了,刚刚还有客人看中了您的墨宝,正和我说着呢。”

苏渺好奇地踮脚望去,隔着参差的笔排架,她和迟鹰锐利的黑眸撞了个正着。

是他?

那副极有风骨的“好风凭借力”

,竟然是他写的!

少年侧脸轮廓犀利如削,骨相近乎完美,眸子如崖上孤绝的顽石绝壁,黑而亮。

苏渺的心跳顿时慢了半拍。

迟鹰见小姑娘像只土拨鼠似的,一看到他,赶紧将脑袋缩回去。

还真是重度社恐症患者。

他溜达到了笔排架边,和她并肩站立着,挑选着排架上的毛笔。

苏渺用余光也能感受到这男人挺拔的身影,在狭小的空间里,特别能给人一种极致的压迫感。

周遭气温在升高,她不由得加快了呼吸的频率。

“写王羲之的字,最好用狼毫。”

少年漫不经心地说着,抽出一只狼毫笔,递到她手里,“试试这支。”

苏渺一言不发地接过笔,试了试笔尖,比她平时用的羊毫韧度强了很多。

“我不太用的惯这种,我用的都是羊…”

话音未落,少年竟然翻过她的手背,掀开了袖子,在她纹身的鹰翅处,轻轻用笔尖软毛勾勒轮廓。

他全然未曾察觉女孩绯红的耳垂,自顾自道:“行楷草,都以飘逸为主,简洁遒劲,尤其是王羲之的行,飘逸恣意。

羊毫太软,撑不起这份气度。”

说罢,他又用羊毫笔在她柔软白皙的皮肤上勾勒着,“能感觉到区别?”

柔软的笔毛如电流般在她皮肤表层掠过,酥酥痒痒,漫入肌骨。

的确,只有细腻的皮肤才能最真切地感受到两者间细微的差异。

练了这么多年的羊毫,想要精进,她应该试试更有难度和挑战性的狼毫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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