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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墨洵派遣的人探回来消息,得知是徐大人的田庄,顿时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好小,不过得知徐大人不在府上,正是在当时我们逃难的那片田庄。”
“我们来这里拜谢,才更有意义啊。”
“还记得小屋里,我们偷拿走的红薯吗,就是我们放在火灰里面烤熟吃的那个,徐大人应该在试着插红薯。”
“嗯?”
“我们吃的是红薯的茎块……好吧,说根也可以,它的藤,剪下来一小段,只要带叶子,就能成活,长出一株新的红薯出来。”
“你个状元郎,怎么还懂农活呢?”
“格物,格物,阳明先生的教诲,哈哈,在我们保定老家啊,我也是见过老农干活的。”
其实,现在的保定还真不知道在哪里能看到红薯……
一路说着,七叔过来说,地方到了。
隔了三个月,再来这里,变了景色也换了心情。
四月正是春夏之交,低矮的小山间氤氲着薄雾,树木草地郁郁葱葱,田地间铺满了各色的作物,不是几个月前的萧瑟可比。
心情嘛,虽然李沅两人有即将离别的思绪在,但情郎在侧,佳人在畔,当然也不是当日逃难的狼狈惶恐能比。
田地里三三两两的农人在劳作,一个褐衣长袍深靴的老者尤为显眼。
一看就不是真正在干活的,东看看西指指,时而捻一捻土,时而摸一摸苗,时不时还喊人来问话。
这个老者在田里杵着,周围倒是有十几个随时等吩咐的。
虽然远远的看不清面容,但李沅知道,这一定就是徐光启徐侍郎了。
徐光启来田间上来,就在那间草屋招呼李沅二人,听李沅讲起几个月前的那段险恶经历,徐光启也是听的心惊肉跳,惊险错愕的表情浮在满是皱纹的脸上,颇为可爱。
“立新,我得赶紧让人把这的草屋重新加固,在门口挂一个牌子,写上‘状元居’,是要比我这片田庄还值钱。”
李沅凑上去说:“或许还可以卖状元红薯之类的东西。”
“哈哈,挺好。
这红薯啊,又叫甘薯、地瓜,来咱们大明也有些年头了,出产高得很,老夫编写了‘甘薯十三胜’,总结甘薯产量高,容易种植的优点,可惜始终推广不开来,大家都不怎么愿意种。”
“那是为何,难道是嫌弃外来品种,心声恐惧?”
李沅也是很纳闷,按道理来讲,红薯这种高产的外来作物,应该很容易推广才对。
“那倒不是,咱们多少作物来自西域番邦。
说来可笑,红薯食用后胀气,嗯,屁多,泛酸,明间谣传说甘薯是邪污之物,愚民竟然深信不疑。”
“只怕是有土有田的不屑于吃甘薯,种棉植桑更好赚钱,真正需要红薯充饥的贫苦人家又是没有田地的。”
李沅虽然没有做过调查,估计大抵如此。
“我在保定乡间,见过一种吃法,不知道少宗伯是否听过。
甘薯含有一种白色粉末精华,可以将这种精华分离出来。
先将甘薯捣至稀烂,用纱布把甘薯浆包裹,使用清水冲刷,就能将精华分离到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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