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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蟠案中的香菱
接着对贾雨村的分析说。
贾雨村对于甄家,可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那处置薛蟠一案时有没有护着香菱呢?
咱们看原文:雨村低了半日头,方说道:“依你怎么样?”
门子道:“小人已想了个极好的主意在此:老爷明日坐堂,只管虚张声势,动文书,发签拿人。
原凶自然是拿不来的,原告固是定要,自然将薛家族中及奴仆人等拿几个来拷问。
小的在暗中调停,令他们报个暴病身亡,令族中及地方上共递一张保呈。
老爷只说善能扶鸾请仙,堂上设下乩坛,令军民人等只管来看。
老爷就说:‘乩仙批了,死者冯渊与薛蟠原因夙孽相逢,今狭路既遇,原应了结。
薛蟠今已得了无名之病,被冯魂追索已死。
其祸皆因拐子某人而起,拐之人原系某乡某姓人氏,按法处治,余不略及’等语。
小人暗中嘱托拐子,令其实招。
众人见乩仙批语与拐子相符,余者自然也都不虚了。
薛家有的是钱,老爷断一千也可,五百也可,与冯家作烧埋之费。
那冯家也无甚要紧的人,不过为的是钱,见有了这个银子,想来也就无话了。
老爷细想此计如何?”
雨村笑道:“不妥,不妥。
等我再斟酌斟酌,或可压服口声。”
贾雨村说不妥,转天胡乱判了案子,又将门子寻了由头发配了。
贾雨村怎么判的?大抵就是用了门子的办法。
如此,薛蟠成了活死人,拐子一定被打杀了。
随即赶紧寻由头将门子打发了。
贾雨村为什么这么处置?
如果贾雨村承认香菱乃是故人之后,这案子他就没法审了,须得避讳。
案子落在别人手里,香菱还有个好儿?
也是为了防止别人知道他认识香菱,所以事后干脆将门子发配出去了。
因为这门子知道内情。
再看判罚,‘其祸皆因拐子某人而起,拐之人原系某乡某姓人氏,按法处治,余不略及’。
明清之际对拐子处置很严格。
大清律就是换皮的大明律,其中有条文:对于拐卖人口的行为,法律规定设计诱骗得到良人或将其卖给他人当作妻妾、子孙的,处罚为杖一百、徒三年。
又有《州县须知》:对于诱拐案件,如果涉及用药迷拐、拐卖多人、未将被拐之人送还原家庭等情况,判刑类同于图财夺产杀人、无故杀妻、夺刃伤人等罪,需加严厉惩处。
贾雨村判了拐子,那拐子肯定是活不成了。
就算依照律令,一百仗也能生生打死人——有关衙役打板子的说道,回头文中再提。
重判了拐子之后,不论是冯渊还是薛蟠,都属于买良籍民女。
这是个什么罪过呢?
按张捷老师的说法,买香菱的银钱没收,全数判还给受害者。
这案子里的受害者是谁?香菱啊。
原文中贾赦要纳鸳鸯,贾母出银子让其买妾,了八百两。
以香菱的姿容,肯定不能少于八百两。
且这么判之后,香菱还是良籍。
所以后头薛蟠纳香菱时,薛姨妈特意摆了酒。
这表明是正儿八经的纳妾,而不是丫头开脸儿。
如此,香菱恢复良籍,又得了最少一千六百两银子。
诸位说说,贾雨村对甄家算不算有情有义?
至于事后为什么不管香菱……没法儿管,他不能承认认识香菱。
且不过是当日五十两银子的恩情,贾雨村为此做的够多了。
咱们扪心自问,能不能做到贾雨村这种程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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