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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是要陪我玩很久的人,哭哭啼啼像什么话。
起来,去给本侯拿冰镇的橘子汁。
——她的红发是那么明艳又那么生机勃勃,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猛地就撞进了塔斯克心里。
当年不是很愉快的初见并未在两人心里留下多大的印象,真正让塔斯克发现自己喜欢上青歌是两族通知他们准备联姻的那个下午。
时年十二岁的红发少女连蹦带跳地冲进院子,双鬟上簪着的绢纱桃花都摇摇欲坠。
她怒气冲冲地叉着腰站在塔斯克面前,同年的少年已比她高了半个头,却在气势上被完完全全压制住。
青歌措了半天词,终于铿锵地憋出一句,你地位太低了,而且不好看,不配做我的爱人。
——她赤金的长发光华流转,昂起头对他说话的时候,一朵发上簪着的绢花便斜斜地、将坠未坠地压在眼前了。
他年少敏感的心里就那么倏忽一疼。
塔斯克垂下眼睛心想,自从为讨好青族背井离乡来,无父母护佑更无照顾,本以为这颗心已经被锻炼的油盐不入水火不侵了,可在听到这么真心实意、半点儿也不掩饰的嫌弃的时候,它突然开始密密麻麻地痛。
为什么会这样呢,怎么会这样呢。
他沉默着伸出手为青歌把那朵绢花向上别了别,手下一个不稳,扯落一朵娇粉于掌心,青歌这个时候将好抬起头来看向他,深绿的眸子里好似藏了一口深潭古井碧而无波,清丽隽秀的脸上犹带几分稚气,却也能看出几分将来大好的颜色。
他恍恍惚惚地想,原来不是自己太过脆弱,而是这份疼痛是我在意的人加诸于我。
——想明白的一瞬间,只觉万千红尘大世界一瞬远去,身前身后万千艰难险阻风雨坎坷,都不及他掌心一抹爱娇的轻粉薄红。
他想给青歌把这朵掉下来的花重新别回鬓边,青歌却已经转身跑远,他只好珍而重之地把这朵绢花藏进衣襟,一同藏起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和年少懵懂。
相伴十年一朝叛离,他不为背叛而后悔,却觉得在一起过的那些时光太短太仓促,从此陌路两立再也听不到她的只字片语。
你爱我么,你想我么。
你生气了吧,你还好吗?
然而青歌冷静到几乎冷酷的态度绝了他所有的绮念。
她毫不犹豫当着所有人的面撕毁婚约的时候,他藏身墙角里意图听到青歌的真心话的时候,这位年少高位的、威严与冷肃并存的少君侯,以言语为利刃将他的心生生又剖开了一次。
艳阳明媚,彩蝶纷飞,他怀抱着自己的手臂瑟瑟发抖,不禁恍惚想起那一年的初春,分花拂柳而来的十二岁的青歌头上簪着的桃花。
那是真的暖,那是真的好看。
——不应该啊,不可能啊,他近乎自暴自弃地想,十年来就算养一条狗也能养出感情呢,更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
我不奢求你原谅我,可是你哪怕好歹表现出一丁点儿的……不舍呢。
青歌在踏进教室的一瞬间,毫不夸张地说,教室里的众人一瞬间有种想后退的感觉。
那是何等明艳而摄人的容光,是宛如斯佩德千瓣玫瑰般绮丽的颜色。
红发高挽在头顶,零零星星的祖母绿点缀其间,发梢微卷披拂肩上,长长的睫毛下掩映了波光潋滟的眼。
黑色的袍子上有秘银绣制的藤蔓纹样,通身再无其他首饰,唯有颈上一颗水纹祖母绿别针为装饰。
鸽蛋大小的宝石服帖地呆在喉咙的位置,周遭一圈细密的碎钻,在阳光直射下令人一瞬间睁不开眼。
低调奢华,妍丽端方。
华色抱着书站在门边抿着嘴很开心地笑起来,却没有半个人注意到她到底在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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