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宁之远将装有宁妈妈衣服的行李箱抬进车后箱里,他仰头望了望天,太阳十分的暖,洒在身上格外舒服,忽然身后有个小孩叫道,“小鸟~”
他转头,阳光下,夏末抱着小乐站在花圃边,母子俩都盯着地上的蹦跳的一只小鸟,脸上都被镀上一道金线。
宁之远用手挡在眉间,挡去刺眼的光,静静盯着小乐的腿。
孩子的腿已经拆掉了支架。
他快步过去,大掌轻轻抚上那细细的小腿儿,问他,“怕不怕?疼不疼?”
小乐嬉笑着扭腰从夏末怀里扑进宁之远的怀里,然后小屁股一转,小胳膊牢牢缠住他的脖颈,很灵巧的就坐稳。
小家伙很高兴的抖着小短腿,糯糯道:“有一点点害怕,但我不怕疼。”
宁之远朝夏末伸手,掌心向上。
夏末从口袋里掏出卷成卷的病例,放在他手上。
宁之远将双手都放掉,小乐如同树懒般攀在他身上,双腿用力夹住他的腰,小脸蹭着他一夜未刮的胡桩,软软说:“好刺~”
宁之远腾出了双手,翻开那本病例,将医生龙飞凤舞的字迹仔细辨认,然后收起,看了看夏末,说的不是小乐的腿,而是:“因为妈妈忘记买刮胡刀了。”
夏末皱着眉,原本还想听听前任医生的专业意见,可这医生到底在跟孩子说什么乱七八糟的?
怀中小家伙完全不知妈妈的窘迫,还追问:“妈妈,什么是刮胡刀?”
夏末答不出,扭头看风景。
她从没有跟男人一起生活过,昨天只知道准备牙刷毛巾这类物品,哪里会想到原来男人每天早晨都要刮胡子?
宁之远摸摸孩子的脑袋,替她解围,说:“待会你就知道了。”
然后一大一小在超市的货架里选剃须刀,夏末跟在后面很不自在。
***
她站在宁之远身边,引来路人的连连回头,他视而不见,与她说话时会低下头,微微弯着腰,语气很轻。
夏末后退一步,检查自己。
她身上穿着,自己最普通的……旧衣服,脚上……还是那双绿布鞋。
脚趾在鞋子里蜷缩成一团,抬起头,从他臂弯里抱过小乐,说:“我们该回去了。”
事情都办完了,她要回荷花镇。
宁之远直起腰看看四周,将空荡荡的双手插进裤袋,点点头,载夏末去等小面包车。
经过这次,她再也不用为买车票发愁了,原来,还可以有这种办法。
可不巧,刚刚才过去一班,他们还要等上一小时。
夏末让小乐跟叔叔说再见,小乐不解的问:“叔叔不跟我们走吗?”
宁之远深深看着夏末,夏末顶着他的视线,对小乐点点头。
小乐瞬间失落了,吃了肉包子拆了支架的好心情全都跑不见。
他蠕动着小手指,勾着夏末的衣服撒娇。
夏末不为所动,对宁之远说:“你先回去吧,不用陪我们。”
每说一个字,心里就疼一分。
这次,是真的不再见了。
宁之远淡淡的扫过她低着的头,没有多言,如她所愿,走掉了。
当看不见他的车尾灯时,夏末的心揪在了一起,自己唯一喜欢过的人,从这一刻走出她的生命。
这意味着,从此以后小乐都是她一个人的,他再也不会来抢。
原本就是她所希望的,可为什么,心里会难受?
小乐开始咧嘴嚎哭,无论她怎么哄,孩子都喊着要叔叔。
夏末将脸贴在孩子脸上,颠着他来回踱步,“还有妈妈在呢。”
六年以前,她仓惶逃走,本以为此生与他再无纠葛。六年以后,他却以强硬之势,再次骤临她的面前。安乐,你是我的,谁也夺不走!不,我是我自己的!...
身为现代的化学合成研究生,穿越回明朝永乐年间,却成了一名女扮男装的锦衣卫。夺嫡之争不绝,江湖恩仇不断,苏湛嘴角一勾看尔等插标卖首!科学家会武术,能文能武挡不住数理化在手中,恋爱灭口两不误!且看绝命毒师纤纤妙手翻云覆雨,绝世狂欢爆笑上演!...
酒吧,她以失恋的富家千金身份和一个陌生男人亲吻,帅哥,说服我!让你老牛吃嫩草,不要钱!商景墨面无表情,夹着香烟,眯眸浅笑,第二天,昨晚那个酒吧里英俊的富商竟然堂然皇之的出现在她的面前!苏荷永远不知道,商景墨喜欢她的时候,她只有十岁。他一直在等她,等她长大,等她嫁给他,等她爱上他...
前一秒被炒鱿鱼,下一秒怀抱尤物,刺激,真刺激更新说明每天保底两更,守护加一更...
她是现代女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将军府废柴三小姐。灵力为零?智商下线?被欺负,被侮辱?灵根觉醒,她瞬间成为众人追捧的天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炫酷狂拽吊炸天之时,如仙男子翩然落下。篱落颤抖来人,拿下这妖孽!如玉声音落在耳垂,娘子,别闹,咱们的事情,关上门,慢慢谈。...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