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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三姐说,报社给许编辑升官了,人家报社看重他,自然多依仗。”
丁氏听了这话很得意,却腼腆地说:“说起来大城市也有大城市的好处,你们去过百货商店了没有啊?前天老许带我们去遛了一圈,真厉害。
就是里面的东西太贵,我们啥也没买就回来了,你不知道,我看到一条床单,竟然卖一百块大洋,说是什么国的什么维斯。”
“哎呦……”
李氏瞪大了眼,“莫非是金丝掐的,一百块大洋……床单而已,有钱也不买这玩意。”
雪兰正站在阳台上,七月的沪市又热又闷,热得她浑身是汗,此时她特别想去几条街外那家咖啡馆里坐坐,听说里面提供冰凉的啤酒。
她旁边放着一份报纸,是《大辰报》,上面有一条新闻,被粗大的黑体字着重标的了。
是政府赞扬北方商业联合会的,因为他们又筹集了三十多万的粮款运往陕甘。
会长王先生说,其中五万的善款是他特意又拿出来的,因为有感于一位侠士的慷慨之举。
这位侠士捐了二十五万,只是不愿把名字透露给公众知道,他要感谢所有捐钱的人,无论多少,都是侠义之举。
这份报纸被雪兰裱起来了,也许没人知道故事里说的人是她,但她自己知道。
就像泰戈尔的诗里写的那样——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的心已飞过。
这就足够了。
沪市跟北平的生活是很不一样的。
这里的生活更接近于后世,比较开放。
那种感觉就像北平还是一位裹小脚穿古装的封建妇女,而沪市却已经在厚厚的裙子下穿上了吊带袜和高跟鞋。
在北平的时候,雪兰她们一天到晚待在家里,出门也不敢瞎逛。
可是在沪市,女人结伴逛商场,看电影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了。
不过李先生对雪兰一家却是很小心的,毕竟雪兰是报社的摇钱树,怎么小心都不为过的。
有一天他来雪兰家拜访,神情却犹犹豫豫,直到他起身告辞前,才小心地拿出了一本小册子,尴尬地对雪兰说:“先生勿怪,我也是为先生一家的安全着想,这是一册出版指南书,专门写给刚来沪市的人看的,我认为比较有用。
只是内容有些……呃……先生莫要觉得我为人轻佻,您要是觉得没用,就扔了吧。”
雪兰很好奇,翻开来一看就懂了。
她对李先生笑了笑说:“怎会怪您,要多谢您指点,这书很有用。”
李先生告辞后,雪兰就开始研究这本书了。
这应该是一本观光书,里面介绍了沪市的各大景点和各大消费场所,从吃穿住行说道各类小道消息,简直无所不包。
最重要的是,里面介绍了很多对外乡人有用的知识。
比如这里有一条说,初入沪市的人,可能会发现街头巷尾的野鸡很多。
野鸡拉客人,都半是三个人服侍一个。
在马路上还客气些,若被她们诱进了暗弄堂,那是野鸡老鸨遍一窝蜂的上前,将人团团围住,男人若还要倔强,那就实行绑票手段,将他像戏台上的活擒张任似地,四脚朝天的抬进鸡窝,刚进城的外乡人常常被她们摆布得唤救命。
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拼命向大街的方向跑,野鸡怕巡警,也就不敢太张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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