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还考量,还迟疑……尼玛你怎么不去死!
更让黎华没想到的是,对凌悠的发问,衣知秋不但没有丝毫不耐,反而颇为和善地讲解起来:“我之势力,名为‘问仙宗’,为东洲‘十九宗’之首,宗门内,凝真三重,六重以上强者,不少,高层更有破凝真九重而‘开元’的强者,坐镇……甚至,更有其上强者!
诸如你所处的磊城公会之流,我宗得势弟子,一言可废之,而且……”
顿了顿,衣知秋似觉时机还不成熟,缓缓摇头,说道:“你若能入,待得久了自会知道。”
闻声,凌悠眼眸一敛。
事实上,经过今天一番见识,他已经感觉磊城公会太小,宛如新手村一样,迟早要出……而且,自家这金手指“遇强则强”
,若是一直置于庸地,等同暴殄天物,故而往高处走是必然之事。
这样想着,他也没打算拒绝,正要开口,突有一道人影冲到了他身前,扑通跪下,砰砰砰狂磕三下,口中各种讨饶,拍马,看那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认爹来着……
正是黎华心头巨震,一时再难控制自身,冲来求放过。
对此,凌悠很是无语,而衣知秋看在梅老的份上,倒也没有发作,只是默默一个眼神,将选择权交到了凌悠的手里。
“……罢了,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何苦为难蝼蚁……再说,这厮虽然一直和前身不对眼,但也没造成多大的实际伤害……”
想了想,凌悠直接说道:“别说这些虚的,回去,凑足你的‘诚意’再来。”
一句落下,黎华大喜,连连跪拜道谢,然后一溜烟地就跑走了,看模样……是生怕凌悠想起了过往的不愉快,反悔!
眼见这般,凌悠一阵哭笑不得,摇摇头将心绪回转,继而接过衣知秋手中佩印,点头道:“我,愿加入问仙宗,只是磊城公会的考核……呃,是我多想了。”
话到一半,凌悠自嘲一笑——都要加入上层势力了,那等考核,自然就无关紧要了。
只是,一想到自己穿越伊始,拼命为这考核准备,日夜犯愁,如今,却可以直接无视之……
因缘际会,一朝崛起,说来也是喟叹。
心绪回转,凌悠也没有被喜悦冲昏头脑,而是冷静说道:“衣先生,这势力远超磊城公会,想必门槛也不会低吧?”
“不错。”
见他问出这句,衣知秋露出欣慰表情,点头道,“我宗严苛,要想加入,其一,需有人引荐——这枚佩印,便做此用;其二,你需持地图,自备武器防具之流,独自穿过这片天运山脉,抵达宗门,期间生死无怨;其三,宗门只收凝真境弟子,故而,你必须在抵达宗门前,不断磨砺,将自身实力,历练至凝真一重!”
“前路极难,你好自斟酌……若做出抉择,径直前去就是,我之职责,已尽,再留磊城数日处理后续,便会归去,无需再寻。
若有缘,宗内再见。”
闻声,凌悠陷入了沉思。
片刻后,他抬头望天,喃喃碎念:“看来……要离开磊城了啊……”
一声喃念,凌悠陡觉一阵忧伤,瞬间有一段记忆,涌入了他的脑海……
凌悠眼眸一敛,想了想,对衣知秋抱拳道:“既然事已说透,在下就不打扰衣先生做事了……先行告辞。”
“嗯,你去吧,好好考虑。”
衣知秋点头,而后径直转身,处理那两头被封的知云雀去了。
凌悠,也转身离开,只是他的神情,却不似先前一样平静。
那段记忆,盘旋不去……
“……旧家……老宅么……”
……
……
当夜。
某处酒楼内。
灯火齐明处,歌声媚人,舞姿妖冶。
“不行,我咽不下这口气!”
一名锦衣少年干了一杯闷酒,按捺不住心中气愤,狠狠一拍桌面:“区区一个中游天才,敢这么折辱我杨白?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别人穿越都是无敌王者,秦川却成了一根烂木头。不过即使是一根烂木又怎么样?我能吞噬,我能进化!开局吞噬开始爽,一直吞噬一直爽!...
笑容,可以化作这世间最美的颜色。可傅九思在经历了那一场事故之后,她的笑容就变成了每天穿上然后又换下的衣服而郾城的人都知道,她傅九思就是温无相的一件衣服,高兴了就穿上,不高兴了就扔的远远的。可偏偏,这样让人犯贱的关系却又矛盾的维持了整整三年!有人说她傅九思是温无相的掌心宝。可又有人说她傅九思其实不过是温无相无聊时一个可供消遣的玩物。这些傅九思闻言都是轻笑带过。随后淡然勾唇,是啊,玩物,总会有腻的一天。他不腻我也要腻。...
橘色书屋金牌推荐VIP1117完结总书评数7670当前被收藏数14432文案湛王将阿砚抱紧,低哑地问你为什么浑身都在颤抖?阿砚哆嗦哆嗦再哆嗦我怕湛王宠溺地笑你怕什么?...
广阔无垠的魂灵大陆,这里的人们修炼一种名为本命兽灵的力量,他们不断修炼,强者能够破碎虚空,脚踏凌霄。一个从偏远地方走出来的少年左茂,带着绝世的天赋,背负着爱恨情仇,踏进了这多彩多姿的世界。(等级规划煅灵九层。魂者,魂灵,魂宗。王魂境,皇魂境,帝魂境。尊魂境,圣魂境,祖魂境!)...
四年前,外公和舅舅为谋夺公司,杀害了母亲,怀孕的妻子,被娘家人游街示众,叶胜天死里逃生,只能亡命天涯。四年后,三岁的女儿妻子娘家人虐待,差点死掉,他王者归来!如今,他,是国主亲封战神之主,财权无双。他怒火焚天,要血洗仇家,给妻女一世繁华。好男儿,一身热血,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杀人不留行。...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