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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电话或是几条短信就能拆散的感情不能叫爱情,在这个纸醉迷津地世界,我们都缺乏信赖,缺少安全感,缺失存在感。
午后的阳光依旧很温暖,迎着它走在大街上,我看到许多打着遮阳伞的年轻姑娘,个个长得白白净净,有的甚至还化了妆、染了发、穿上了短裙还有黑丝袜。
有些人长得太夸张了,比烈日还要刺眼,我都不忍直视。
乘一辆公交车去邮局,车里的人很多,但我还是抢到了最后一排的位置。
公交车里的乘客大多都是学生模样,有的在听歌,有的在玩手机,还有的在谈情说爱,真是热闹极了。
我拿出寄给邻家小妹的信重新读了一遍,感觉有几句话写的不好,想改也来不及了。
我感觉自己是个老土老土的人了,一没手机,二没恋人,三没认识的人。
但我觉得我比那些拿着手机点来点去的人活着有意义,起码我不会把那些玩意儿绑在自己身上,让自己失去自由。
车子转过几道弯路过几栋高楼便到达我的目的地。
若不是有事在先,真想坐到终点站看看这城市的面貌和街道的繁华。
寄信时邮递员大叔告诉我说大概需要两周时间才能把信邮到指定地点,这样算来,想看邻家小妹的回信最快也要等上一个月。
回校时我没有坐公交车,而是走着回去。
步行了大概半个小时时间,我又回到了学校附近的那条大街。
因为这里可以通往学校的后门,所以我习惯称它为后街。
街道的两旁种满了枫树,枫树的叶子很大很红,可以遮挡一大半太阳。
每隔五十米有一个亭子,亭子不大,但足以容得下两个人遮风避雨。
街上的行人很少,餐馆却有很多。
街上还有书店、花店、文具店。
由于我是个书迷,看到书店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双脚不听使唤就走了进去。
我什么类型的书都读过一点,尤其喜欢读国外的名著。
不知为什么,我不喜欢读现代作家的书,总感觉活着的作家的小说没有沉淀几十年是不会成为好故事的。
我还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只喜欢读书,不喜欢买书。
就好比我喜欢旅行,不喜欢花钱买车票是一个道理。
我也很喜欢四处看风景,但我却不喜欢花钱买票,花钱买来看的风景会让我觉得厌恶,就像花花公子拿钱找女人睡觉一样,只要有钱谁都可以上。
这家书店很大,二楼有许多二手书,可以办卡借读。
这里还有店长推荐的书籍和畅销书的书单,但我还是喜欢自己分辨每部书籍的营养成分。
在最靠墙的书柜一角,我闻到了淡淡的茉莉花的清香,味道好熟悉,以至于我无法安心阅读,只好寻找它的源头。
我仿佛再次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背影,黑黑的长发,还有她美妙的身材。
她正在翻看着一本很旧的书,书名是《过于喧嚣的孤独》,那本书我曾看了三遍。
我拍了她的左肩膀打招呼,她左转身没看到任何人,右转身之后才看到我。
她用生气的口吻拽着我走下楼梯,说有话要对我说。
最终我被她带到了街上的亭子里。
她掏出手机给我看了几条信息,我还没看清楚她便把手机拿回去,并且说拜我所赐她跟她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分手了,还把罪魁祸首算到了我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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