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自从程处默和张华见过几次面之后,两人的关系慢慢的熟络了起来,特别是当他见识到张家的美食之后,就更是隔三差五的往张华这边跑了。
“这红烧肉真是好吃啊”
。
一个人连续干掉了两大碗红烧肉,外加一堆其他的食物之后,程处默终于摸着自己的肚皮心满意足的停下来筷子。
一块红烧肉入口,唇齿轻合,瘦肉酥韧有致,干而不柴;肉皮滑嫩而粘糯,咬劲在似有似无之间;最后舌头再有一嘬,中间那一层夹一层早已走了油的肥肉一下子溶解在口中。
这种享受,还真没有几个人能够拒绝,哪怕是一直不接受猪肉的房遗爱也不例外。
如果程处默在张华面前还保持一份矜持的话,那么房遗爱就彻底的放飞自己的天性了。
在张华这里,每天美食,又能够和薛礼切磋武学,对他来说,这就是天堂啊。
“张兄,今晚我爹请你喝酒,你别的什么都不用带,只要让你的厨子多做几碗红烧肉装在食盒里带着就行。”
也不知道程处默在他老子面前说了什么,前日张华居然被程咬金邀请去程府赴宴,张华还以为程家今天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呢,专门和程处默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是专门请自己的。
不管是后世的电视剧还是一些史书上,都把程咬金形容成不用脑子的莽汉。
但是张华对此却是表示怀疑,能够在贞观朝和显庆朝一直身居高位,中间几乎没有什么波动,一直到七十七岁才老死在家中,这哪里像是一个莽汉的结局?
程府坐落在离大兴宫非常近的永兴坊,周边不是这个将军就是那个国公的府邸,几乎就是长安城最显赫的一个坊了。
张华当然不能像程处默说的那样拎着几个食盒就上门,而是把制作香水过程中提炼的高度酒装了两坛。
作为一个武将,想必好酒一定是能够赢得他们喜欢的!
“哈哈,这位一定就是张华贤侄吧?果然长得一表人才。”
张华到了程府,递上自己的名刺,很快程处默、程处亮两兄弟就把自己领进去了。
不过还没有进大堂,一个响亮的声音就突兀的出现在张华耳中,不用人介绍,张华也知道是谁来了。
“见过程伯父,华来叨唠啦。”
张华朝着来人中规中矩的施了一个礼。
程处默喝程处亮两兄弟年纪轻轻就满脸的络腮胡子,一看就是遗传的。
几乎相当于后世一米九的身高,配合着满脸横肉和络腮胡子,再加上衣袖上隐隐隆起的肌肉,一眼就让人知道这是名猛将!
“老程我是武将,大字不识几个,你用不着和我客气什么。”
说话间,程咬金已经到了张华面前,伸出手在张华身上拍了拍。
哪怕是张华已经做好准备,也被肩膀上传来的大力拍的差点打了一个踉跄。
“听说伯父喜欢喝酒,小侄特意准备了两坛自酿的薄酒,希望能够合伯父的胃口。”
说话间,张华从身后的潘忠手里接过了酒坛递给程咬金。
“我就说拿来的酒香味,原来是你这。
还没有开坛就这么香,我可是好就没有喝到这种好酒了,今晚非得不醉不归。”
虽然张华搞不清程咬金请自己吃饭是怀着什么目的的,不过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张华跟着程咬金父子上了桌。
“好香!”
...
名字铁血,内容当然也是铁血,呃,还有些阴险,这个是大罗罗一贯的风格。此外就是金手指,上一本书一开始不想开的,后来没控制住,觉得对不住读者,这本书真不开了,向伟大导师保证!就是不开金手指,咱常校长(本书主角,姓常,以后也是要当校长的)也照样要救国救民滴。嗯,这本书的思想是很好的,爱党爱国,积极要求进步,早早的就在北洋军队里面发展赤色组织,还要到北京紫禁城里面去反封建,要到巴黎和会上去丢炸弹反帝!谁说反帝反封建只能自己罢自己的工,罢自己的课,然后排着队伍去大街上让帝国主义和反动军队打靶?伟大导师不是说了,要用革命的专政对反革命的专政吗?对帝国主义还客气啥?简介就这样了,也不知道各位读者大大能不能看懂,如果能看懂一定喜欢看我的书,如果看不懂就直接看书吧,欢迎看书,欢迎推荐,欢迎点击,欢迎打赏,神马都欢迎。还欢迎加入本书书友群177275170...
本以为春风得意,不料却是别人手中的筹码,在人生这盘大棋中,只有真正的高手才能纵横开阖,因势利导,成为最后的赢家。且看主人公高原如何从小人物登上事业巅峰。...
...
不是我目空一切,是你们,还入不了我眼界!我想虎遁山林,可蛋疼地发现,没有一方深林,能放得下我这头猛虎!怎么办?想当咸鱼,可实力它不允许啊ampamphellipampamphellip...
前世,她遭奸人所害,凄惨一生,含恨而亡。得以重生,她发誓,要血债血偿!搅破歹人奸计,却意外发现妖孽侯爷的秘密从此,她嫁入侯府,成了傲娇侯爷的心尖宠。...